看了《美国为何规定喝酒一定要等到21岁 》和《国外几岁才算成年人?》,又想起了曾经和一个小留学生的交谈。

现在的中国,恐怕是世界上最“开放”的一个国家了。

最近,参与了一件为孩子索要抚养费费的诉讼。不服一审判决,上诉,二审维持一审判决,认定刚上大学的19岁孩子不是不能能独立生活的成年人。整个过程伴随着赤裸裸的司法腐败。

18岁的大学生,一般地来讲,是成年人吗?有的国家,特别是亚洲国家,21岁才认定为成年人。把18的岁中国孩子认定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也不符合中国的实际。

中国目前的处男率、处女率,应该比不少发达国家都低很多。在男女关系上,中国的开放程度,应该比中国GDP的排名要靠前。可是,说开放吧,在这个问题上,很多人却不敢向应该实话实说的人实话实说,表现得相当不开放,相当不老实。不但不实话实说,还弄虚作假,做手脚。

记得那个小留学生说,在国外,他害怕自己被当成中国人。他还说,那个留学国家的夜店,都是中国人开的。很乱,很烂。

在目前的中国,亲子关系好的恐怕不多,“巨婴”的数量恐怕不少。可是,法律依然规定18岁是成年人。这样的法律规定,不利于建立良好的亲子关系,不利于防止无良父母逃避应尽的抚养义务,也背离《儿童权利公约》的精神,实际上已经成了“恶法”。再加上司法过程中的枉法裁判,就成了一个彻头彻尾的邪恶法律规定。

曾经的礼仪之邦,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开放了呢?低道德,低人权,怎么就成了一种优势了呢?

开放,在中国,应该早已经不是什么褒义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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