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及中央驻豫有关单位,省属高校:根据国家和我省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精神,现就做好2023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申报评审范围(一)在我省各类企事业单位工作且与用人单位(含河南域内注册的省外分支机构)签订了聘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的专业技术人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自由职业者,以及委托评审的中央驻豫单位专业技术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