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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不可成为法外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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枉法裁判猖獗于法律之上,其根本原因在于枉法裁判的撤销与定罪,都由人民法院行驶审判权自己决定,即监督机制不力。
宪法规定人民检察院监督法院工作,实际监督乏力。
检察院抗诉多数不能让人民法院撤销枉法裁判的文书,也就是追究枉法裁判法官的违法责任实际终止了。后续当事人向人民检察院举报:枉法裁判罪,不答复。控告,回复:《您好!您通过网络反映问题的信访材料收悉。经审查,从现有材料看,您反映的问题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不属于检察机关管辖,请您直接向人民法院反映。》
政法委网上举报,不答复。纪委监委网上举报,不受理。向人大投诉,转责任单位由法院处理:不回复。
枉法裁判作为生效的法律文书,错误照样执行,追究法官的违法责任于法“无据”。公权力在枉法法官手上变成绝对权力,颠倒黑白凌驾于法律之上,而枉法法官却安如磐石、稳如泰山。
人民法院违法违纪举报中心,举报反映对具体案件立案、审判、执行结果不服,以及对立案、审判、执行和其他工作提出其他意见建议和相关诉求的,建议您通过法律程序寻求救济。司法程序空转,监察监督程序空转,举报投诉又打回穷尽的程序。
国家信访平台投诉转归属地法院处理,及各渠道网上投诉,人民法院不回复,或不针对投诉内容答复;网上举报,也是不针对举报内容答复。人民法院不守法,又禁止庭审现场拍照,更不用说录视频证据,只有法院能够获取和使用证据,当事人不能录取法官违法证据等等;枉法裁判遨游天空,公平正义使命如何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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