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网站栏目,可以让网友监督法院和法官的司法行为和工作作风;一个网站栏目,可以纠正错案,甚至可以摘掉违法违纪法官的帽子。这就是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全国先河打造的“网评法院”栏目。  一个能纠错案的网站栏目  2008年底,在河南法院网上出现了一个叫“网评法院”的新栏目。栏目声明:欢迎网友对河南省各级法院和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提出批评意见,也可对司法文书中出现的瑕疵进行评议,指出问题。“需要纠正的,我们会及时通知所在法院;需要追究责任的,我们报河南省高院问责办处理或督促下级法院处理。所在单位处理结果同时报高院问责办和‘网评法院’栏目组。”  洛宁县王东村的王兴州当天就发现了这个栏目。他是河南省高院一场再审官司的胜诉方,但因执行遇阻,合法权益迟迟得不到维护,按他的说法,这是“全国罕见的执行怪案”。抱着试试看的心态,他把《基层法院公然挑战省高院生效判决的公信力》的帖子发上了网。  工作人员很快发现了这个帖子。很快,洛阳市法院派人来到王兴州家。2009年5月27日,王兴州第二次发帖说,向“网评法院”反映的问题解决了。  “网评法院”负责人陈海发见证了栏目运行至今的变化。2008年起,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始推行裁判文书上网,每份上网文书后都开设“我要评论”栏目,方便网友监督。“本来是为配合裁判文书上网开的栏目,现在已成为独立运行的栏目。点击率、发帖率越来越多,解决了七八百起网友反映的司法问题。”  为保证及时回复,河南省三级法院都有专人负责“网评法院”栏目,克仰志就是其中之一。每天,他上网收集网友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指导网友分门别类地找到解决问题的地方。“经我们摘转上报的问题得到解决后,感觉自己的工作很重要。”  “‘网评法院’不是发布在网上就完了,而是要解决实际问题。”陈海发说,收到网友反映后,内容事实清楚的,即时在网上公布,由相关法院负责回复;反映法官违规违纪的,报院领导批示,由院督察室处理;对案件审理不服的,发给有关法院和部门,指定承办人和当事人交换意见;反映问题不清、对象不明或者谩骂泄愤的,工作人员通过电子邮件和网友沟通。  而网友反映的各种情况每天都会被编入《舆情网评摘报》和《院长特刊·网民声音》中,这些材料要一早送到全体院领导和相关业务庭长案头。  网友“宋红”的投诉被整理成报告《法官辱骂当事人,殴打代理人》上报后,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立勇立即批示省高院纪检监察负责人赶赴鲁山县法院,经查实:该院一法庭庭长张富兴庭审中情绪失控,质问当事人“要不要脸”,当庭宣布将代理人轰出法庭,致使庭审活动中断。鲁山法院根据调查组建议,对张富兴停职检查,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网友闫英荣在网上发帖,反映商丘中院和夏邑县法院执行错误。督办文件迅速下发。商丘中院调查发现,案件执行并无问题,但有两名法官吃了当事人的饭。最后,这两名法官退还了双倍的饭费,还在全院大会上作检查并被通报批评。  对“网评法院”反映的问题,河南法院在调查基础上对错案予以纠正,违法违纪的法官也会受到处理。栏目开办以来,根据网友投诉,已先后核查法院工作人员49名,其中,3人被移送司法机关,5人被调离审判岗位或受到党纪政纪处理,2人受到其他处理。  一群“爱说话的朋友”  8月18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立勇与“网评法院”栏目从全国邀请的25名网友见面,倾听网友对河南省高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第二天,一个名叫“爱说话的朋友们”的QQ群就在网友的提议下面世。顾名思义,就是这个群里的QQ好友首先要爱说话:有意见爱表达,有问题爱反映,有建议爱提出。陈海发和另一名在驻马店市网络办工作的网友共同担任管理员。  “办QQ群的消息一发布,当天我的电脑就爆棚了,全是网友的申请,因为只有200个名额,一会儿就满员了。在单位处理不完,下班回家接着处理。网友热情都很高,我一边听着不停响着的申请声,一边逐个回复着‘群已满’,到半夜12点都没停。那天,我一共接到5000多个申请。第二天一开电脑,又是几千个申请。”  这个群里的QQ好友,有政府工作人员、经商办企业者、新闻媒体记者、高校教师和科研机构工作人员。  郑州网友李凯评价这个QQ群说:“能够及时与网友沟通,起到了一定的普法作用,为法院工作开辟了新的监督渠道。”  武汉大学教师杨文博也很喜欢这个群。他说:“只要有现实的、确实的问题,只要在高院权限和法律范围内,都会给予答复。”  由于能为网友服务和解难,“爱说话的朋友们”QQ群受到网友的热捧。不少网友更把“网评法院”称为“伟大的网栏”。  据悉,河南省高院还准备从网友中选择法院监督员,监督法院工作。  一座阳光下的法院  “网评法院”是河南法院利用网络接受监督、探索阳光司法的一种尝试。河南省高院政治部主任袁永新说,裁判文书上网公开了审判结果,庭审网络直播公开了审判过程,而“网评法院”等于公开了整个法院工作。  为保证网友反映的问题落到实处,河南省高院规定:对网友的意见,有关单位要在7日内回复。不及时回复的,将通报批评,并列入绩效考核。“这项考核占10分,分量很重。”陈海发说。  据统计,今年头8个月,“网评法院”栏目共收到网友发帖2486条。其中,反映单位和个人违规违纪的423条,反映司法文书质量不高或法理方面问题的214条,对案件审理过程或结果不满的1616条,表达感谢之情的311条。  新机制的推行,点燃了社会公众对法院工作的关注与热情,更在一定程度上形成“倒逼”机制,逐步影响到河南全省法院和法官的工作方法和思维方式。  “我们感到,现在有一双双眼睛时时在盯着我们,大意不得,马虎不得。”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副庭长蔡富超说。  现在,“网评法院”栏目和它的附属刊物、QQ群,已经成为河南法院一个更快捷、更现代的接访窗口。条条评论有回复,件件案子有结果,赢得了网友的信任。下一步,有关方面还打算通过“网评法院”进行网上立案的尝试,让法院在网上直接提供服务。
11日,黄永远在韩读博期间的室友董先生告诉极目新闻记者,黄永远来自浙江温州农村家庭,读博期间所有费用都是靠奖学金和打工兼职,博士毕业后仅三年就晋升为了副教授,是一名“全能型选手”。董先生说,告别仪式当天,韩国…
据河南省纪委监委驻省文化和旅游厅纪检监察组和洛阳市监察委员会消息 河南省图书馆党委书记、馆长孔德超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河南省纪委监委驻省文化和旅游厅纪检监察组纪律审查和洛阳市监察委员会监察调查。来源河南省纪委监委编辑李雅薇热门视频更多精彩视频尽在郑州日报视频号欢迎关注~点分享点收藏点在看点点赞
  进行民事诉讼中的当事人在选择诉讼代理人的时候,有时会有意选择一些原本就熟悉案件情况的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以方便诉讼。例如有些单位因合同的履行而引起纠纷的时候,委托本单位的该合同的具体经办人来作为诉讼代理人。有人在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中委托借款合同的见证人作为诉讼代理人。  实际上这部分诉讼代理人应作为证人出庭作证。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条的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因此以上人员有作为证人的资格。而为查明事实、基于证人不可以代替的特点,凡是知道案情且与裁判结果无直接利害关系的人,应优先以证人的身份参加诉讼。  证人和诉讼代理人在民事诉讼中是有严格的区别的。证人是在他人的诉讼发生之前,就通过自己的感官了解了案情的人。民事纠纷是在特定的时空中发生的,证人因与此有特定的联系而了解案情,其证人身份是特定的,不可选择的。而诉讼代理人因诉讼的需要而产生的,当事人为更好的进行诉讼而委托诉讼代理人。只要不违反法律规定,当事人可以在众人之中任意选择诉讼代理人,也可以变更和撤销委托。诉讼代理人一般是在接受委托时或接受委托后,由当事人告知其案件情况,其选择和更换一般不会对案件的处理产生影响。  根据民事诉讼的基本原理,诉讼参加人在诉讼中不宜兼具多种身份,扮演多种角色,否则会引起庭审的混乱。诉讼代理人的职责是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证人以在法庭上客观、如实陈述所了解的案情为其义务。诉讼代理人需要在庭审中发表代理意见,自始自终参与庭审的整个过程,也只有参与庭审,才能更好履行代理人的职责。证人则不得旁听法庭审理,法院要对证人采取必要的隔离措施,以防止证人受到庭审的影响,破坏证言的客观性。如果本应作为证人的人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法官在这种情况下还会面临将诉讼代理人的陈述视为当事人的陈述还是证人证言的难题。诉讼代理人和证人的两个角色之间存在内在冲突,一人身兼二职,既影响证言的客观性,又影响诉讼代理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功能,不利于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  因此当事人在委托诉讼代理人时,应考察对象的特点,如果其符合证人的条件,应向法院申请其作为证人出庭作证,而不宜将其委托为诉讼代理人。若法院在诉讼中发现当事人将证人委托为诉讼代理人的情形,应采取证人优先主义,对当事人进行相关释明,告知当事人可申请诉讼代理人作为证人出庭作证。虽然证人已经履行了诉讼代理人的职能,但是并不能否定其证人资格,对其证言应考虑其与当事人之间的利害关系、庭审对其的影响等综合因素来确定证明效力。  作者单位: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李女士说,她知道后就要报警,但是刘某涛又是跪又是求,还让梅子一起跪下来求李女士,“我记得非常清楚,我女儿说‘妈妈我是离异家庭长大的,如果你报警,弟弟可能会没有一个完整的家’,我当时考虑他是一名警察,是有学识的…
除烟草制造业、住宿和餐饮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娱乐业等以外,其他行业企业均可享受。
9月4日,网友发布视频,称“江苏师范大学某食堂内,一男一女两名学生发生争吵后动手,男生将女生打倒在地,并多次猛击女生”,引发网友关注。 4日下午,该校保卫处工作
对于一名体育运动员,能为国争光,在奥运会上获得一枚金牌,哪怕一枚奖牌,都是一生的奋斗目标和最大的梦想。 奥运摘金,对于很多国人来说,也是非常自豪的一件事儿。 但是,举国体制下,你可知道,一块奥运金牌,能够给你带来3秒的自豪,但这等于9个贫困县一年的财政收入总和。 不信?往下看! 中国奥运健儿一般是从少年体校开始,经过层层筛选、晋级,最终只有不到1%佼佼者得以为国效力,走向奥运的世界大舞台。这一过程一般需要8~12年,而这所有的费用开销算在内,将是一笔庞大的天文数字:每年备战奥运的成本超过50亿。 根据媒体披露,培养一位奥运冠军级别的运动员,其花费包括工资、生活津贴、训练费用、支持和保障、奖励等。不同的项目花费也是差别很大的,中国体操队为人均20万元/年,田径上刘翔为300万元/年,而游泳项目中孙杨约为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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