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传北京师范大学食堂门口的共享单车上出现一张《与王某某建立永久亲密关系承诺书》,落款为乔某某的手写签名,并盖有北京师范大学心理学院委员会公章。 “亲密关系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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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一方存在特定情形的重大过错导致离婚时,法律赋予无过错方请求离婚损害赔偿的权利。这彰显了民法典中的公平原则和保护弱者理念,不仅能够补偿无过错方的损害,也具有一定程度的惩罚功能。原婚姻法第四十六条针对离婚损害赔偿作出了规定,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在承袭该条规定的基础上进行了完善。笔者尝试梳理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适用要点,并归纳说明相关裁判规则。   一、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适用要点   1.适用情形。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行使要求,一是一方有重大过错情形,包括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及其他重大过错情形;二是上述情形导致离婚。其中,根据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值得注意的是,家庭暴力的认定并不以造成一定伤害后果为构成要件。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以下简称《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一条、第二条,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可以认定为“虐待”;“与他人同居”的情形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实践中,如果违反夫妻忠实义务的行为未达到持续、稳定地与他人同居或与之相当的严重程度,无过错方虽然不能行使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但可主张考虑过错方的过错,在财产分割时对无过错方进行适当倾斜。   此外,相较原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民法典新增“有其他重大过错”的兜底条款,因而法院可行使自由裁量权,根据具体案情认定未予列举的其他行为构成重大过错情形。通说认为,此种过错必须达到重大的程度,与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具有相当性。   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行使还需以过错方的重大过错行为导致离婚为条件。根据《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八十七条第二款、第三款,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对于离婚损害赔偿请求不予支持;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不起诉离婚而单独提起离婚损害赔偿请求的,不予受理。根据该解释第八十九条,协议离婚时,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提出离婚损害赔偿请求的,法院应当受理。   2...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规范诉讼费用收取标准的指导意见(试行)    津高法发[2014]9号 2015-01-16      为进一步规范诉讼费用收取标准,解决各级人民法院在收费中遇到的疑难问题,依据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结合我市立案审判工作经验,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各级人民法院应严格按照规定收费,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  二、各级人民法院应严格执行司法救助的有关规定,对当事人的司法救助请求,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立案时应准许缓交诉讼费用。结案时对方当事人败诉的,诉讼费用由对方当事人交纳。对方当事人胜诉的,可视申请司法救助当事人的经济状况决定其减交、免交诉讼费用。  三、各级人民法院应当按照《诉讼费用交纳办法》正确区分财产案件和非财产案件,并根据各自标准收费。  四、《民事案件案由规定》中人格权纠纷项下全部案由按照《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第2项规定的标准收费。  机动车交通事故、医疗损害等侵权责任纠纷,当事人仅请求人身损害赔偿的,按照前款规定收费。既请求人身损害赔偿,又请求财产损害赔偿的,按各自标准收费。  五、《民事案件案由规定》中婚姻家庭纠纷案由项下10...
■全市普通高中学校不得举办复读班,不得与社会机构联合举办复读班 ■禁止诱导已被高校录取的高分考生复习,禁止进行复读宣传 ■不得以任何形式统计、公布初、高中学校的升学人数、升学率等 ■严禁宣传炒作所谓“高考状元” ■对于擅自向社会、个人发布举办复读班、招收复读生广告的高中学校,将严肃追责 资料来源:市教委 6月16日,重庆日报记者从市教委获悉,市教委日前印发《关于禁止公办普通高中招收复读生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禁止公办普通高中招收复读生。 全市普通高中不得与社会机构联合举办复读班 《通知》指出,2002年,教育部《关于加强基础教育办学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教基〔2002〕1号)明确规定:“各地公办高中不得占用学校正常的教育资源举办高中毕业生复读班,也不得招收高中毕业生插班复读”,此后教育部多次重申此规定,市教委也出台了相关文件,提出了坚决贯彻教育部要求的有关规定。但是,我市个别普通高中仍有举办复读班、招收复读生的情况。 《通知》要求各区县教育部门、各高中学校要加强高中招生管理,全市普通高中学校不得举办复读班,不得与社会机构联合举办复读班,不得在培训机构以学校名义举办复读班,不得招收复读插班生,新生入学的高一年级不得出现大班额增量,保障高考综合改革的顺利实施,保障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深入推进。 坚决纠正校际间招生中的恶性竞争行为 《通知》要求各区县、各普通高中学校要树立正确的教育观、政绩观,坚决纠正为了“一本”升学率和名校录取数举办复读班,坚决纠正严重违背教育规律的行为,坚决纠正校际间招生中的恶性竞争行为。禁止诱导已被高校录取的高分考生复习,禁止进行复读宣传。 各区县要督促指导学校把思想和精力、把教育资源集中到加强学校内涵建设上,集中到育人方式改革上,集中到发展素质教育上,共同营造我市普通高中教育发展的良好生态,全面提高普通高中教育质量。 不得以任何形式统计公布初高中升学率 《通知》指出,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坚持用素质教育思想评价学校的办学水平。不得以任何形式统计、公布初、高中学校的升学人数、升学率、升入“双一流”高校及一本高校情况等高考信息;不得以中考、高考成绩对区域内中学进行排名排队和表彰奖励,不得给所谓“中考、高考状元”发奖金。要严格遵守信息发布规定,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宣传立德树人、素质教育,为考生提供规范的信息服务。 严禁宣传炒作所谓“高考状元”,不得在校外或校内摆放、悬挂、张贴关于中考、高考成绩的条幅、宣传板等宣传物品。严禁校外培训机构以公布学生升学信息、公布升学率、公布中考、高考成绩等进行招生宣传和招揽生源的肆意炒作。 擅自发布复读班、招收复读生广告将被严肃追责 《通知》明确表示,对于擅自向社会、个人发布举办复读班、招收复读生广告的高中学校,将依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已经发布的要立即撤销并加以澄清。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学校的督导,针对复读生问题,立即开展一次摸排,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到位。 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督促指导辖区高中学校认真做好关于复读生政策的解释工作。市教委将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陪同接待、直奔单位”的明察暗访形式,重点查处违规办学行为,对于不认真落实关于复读生政策等情况,将依法依规严肃问责。对纪律执行不严,打折扣、搞变通的区县、中学给予严查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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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京在谈到乌克兰问题时表示,在任何情况下,俄罗斯都不会允许乌克兰制造出核武器。 普京表示,俄方有意尽快结束乌克兰冲突,并已准备好就和平结束乌克兰冲突开展对话,但这必须基于伊斯坦布尔协议。相关对话可以在沙特举…
图1: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处分人员按职级划分图 图2:全国纪检监察机关运用“四种形态”占比图 本报讯 2024年1至9月,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接收信访举报270.3万件次,其中检举控告类信访举报75.6万件次。处置问题线索158.4万件。立案64.2万件,其中立案省部级干部58人、厅局级干部3263人、县处级干部2.6万人、乡科级干部8.9万人;立案现任或原任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7.7万人。处分58.9万人,其中党纪处分46.1万人、政务处分17万人;处分省部级干部53人,厅局级干部2779人,县处级干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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