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一高中女生控诉十岁寄宿时被性侵并遭死亡威胁,此事经媒体报道后引起广泛关注。7月31日,澎湃新闻获悉,此案将于8月2日在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澎湃新闻此前报道,去年9月初,刚上高一的吴花(化名)哭着跟母亲说出了一个心中的秘密:自己读四年级时,在一所幼儿园寄宿期间,遭幼儿园园长的丈夫王某雄性侵;之前一直不敢说,是因为王某雄威胁她,她很害怕。 吴花的母亲刘女士表示,女儿说出实情后,她和丈夫曾找过王某雄,对方否认此事。他们准备带女儿去当面对质,王某雄就不敢出来了。之后,他们报警,王某雄被刑拘。 海口市龙华区检察院作出的《起诉书》显示,王某雄于1978年出生,大学本科,是澄迈思源高级中学美术老师,2023年10月11日被警方刑拘。 龙华区检察院审理查明,2018年3月,被害人吴某(注:指吴花)星期一到星期五寄宿在王某雄的妻子梁某某所开的幼儿园。2018年6月某个星期五下午,吴某(时年10岁)放学后从海口市某小学回到幼儿园,在三楼平时住的房间内收拾东西时,发现王某雄也进入房间并将房门关上,当吴某准备出去时王某雄将其拦住。 吴某因害怕便呼喊其他老师,王某雄便用手将吴某嘴巴捂住,并将其推到床上用身体压住吴某,后将吴某裤子与内裤脱掉。吴某进行反抗时,王某雄打了吴某一耳光,并威胁称再反抗就杀她全家。吴某被吓到后,王某雄对其实施了性侵。事后,王某雄威胁吴某不要告诉任何人,否则就会打死她。 2023年9月3日,吴某将该情况告知其父母。2023年10月7日,吴某父母报案至海口公安局龙华分局刑警大队。 海口市龙华区检察院认为,王某雄强奸不满十四周岁幼女,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强奸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刘女士表示,报案后,他们没和王某雄的家属接触过。目前,涉事幼儿园已经关门。此事给女儿造成了巨大的精神伤害,女儿选择休学了一年。他们希望法律能严惩王某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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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成败、鉴得失、明是非、知兴替。 我们每年都会过的春节,背后其实藏着很多文化常识。 今天洞见君就和大家分享人民日报发布的传统文化常识100题,看你能答对几个。 优秀传统文化,既是中华民族…
昨日(12月13日),郑先生告诉北京青年报记者,为了向保险公司提供盖章的“确诊诊断书”、“胸部CT”等证明材料,从前日晚上11点多到医院挂号到第二日清晨6点48分,彻夜排队就诊,看病并获得相关证明后,被…
原标题:姑娘回应“中秋住民宿给中评被起诉”:恶心!早前法院已判决他们道歉赔偿 日前,长沙的姚女士接到天心区法院调解员的电话。对方告知她,长沙铜官窑民宿老板对其进行起诉,名义为“商业诋毁”。 姚女士称,她跟对方此前就有一起名誉权纠纷案件,被开福区法院受理。一审结果刚出来,判决店家道歉赔偿,并驳回店家的反诉。 事情起源于去年中秋期间,姚女士在长沙铜官窑,一家名为善卷书院的民宿消费后,觉得性价比低,就给了一个中评。 随后,她一天内被民宿负责人多次电话。拉黑了三个号码后,民宿方又换其他号码打来。认为遭到滋扰,她将中评改为差评。 姚女士的评价。图/受访者提供 让姚女士没想到的是,该民宿店家在大众点评直接挂出自己的信息,还找到她的社交媒体账号,并进行评论。在姚女士看来,店家的操作侵犯自己的隐私权、名誉权,她决定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 姚女士称,该案被开福区法院受理,今年3月15日开庭,一审判决店家公开向姚女士道歉并赔偿律师费和精神损害抚慰金共一万元。结果出来后,民宿方上诉,该案近期正在进入二审程序。 “开福区这个官司还没打完,他们又在天心区起诉我‘商业诋毁’,我也是无语。”姚女士说。 【1】给中评后被滋扰改为差评,被店家质疑“缺乏心智” 开福区法院的一审判决书显示,2022年9月9日,姚女士在大众点评网上预订位于长沙市望城区铜官窑,善卷书院国风民宿三间客房,预订房费总计为3057元(包括铜官窑古镇的门票费)。 11日,其一家人入住该国风民宿,并于次日离店。离店当日,她在大众点评网对该民宿打出三星评价,并书写相关评价内容(现已删除)。 同月13日,民宿方拨打姚女士电话进行交涉,要求更改评论,被拒。同日,民宿方另一人也拨打电话进行交涉,要求更改评论,亦被拒绝。这两个电话均被姚女士拉黑处理。 当天,被告公司试图通过其他号码拨打姚女士电话。最后一次打通了电话,双方通话时长31分钟,通话中发生争执。姚女士在大众点评网上修改其三星评价,并将评价改为一星。评价内容包括房间面积小、宣称的打铁花和烟花水秀看不见、性价比低等。 随后,该民宿账号在大众平台上回复评论,对姚女士所述问题进行解释。除此之外,其回复中还包括“恶意引导、恶意差评、威胁炒作、实属缺乏心智、为人不厚道”“口出狂言、邀人恶性跟评,并更改评分为一分,属于明目张胆胡作非为”“歪曲事实、煽风点火”等内容。 民宿方的回复,称不实行“卑躬屈膝”服务。图/受访者提供 14日,姚女士发布一条微博称被民宿电话骚扰、侮辱、造谣、谩骂,并且在多个自媒体平台的账号上发布了内容相似的文章、视频。 10多天后,姚女士委托律师向民宿方发送律师函,要求其停止对原告的侵权行为,删除相关不实言论,在公共平台道歉,并赔偿造成的经济损失。 后续双方沟通未果,姚女士以民宿一方侵犯其名誉权向长沙开福区法院提起诉讼,民宿作为被告也以原告发布不实言论侵权为由,提起反诉。 在判决书中,善城公司、铜官公司(被告方)也提到,姚女士更改评价,在社交平台维权等方式对其造成不好影响,要求姚女士停止侵犯其名誉权的行为。 铜官窑古镇位于位于长沙市望城区,当地官方曾在红网问政栏目上作出回应。图/红网《问政湖南》截图 【2】法院:消费者通过网络平台发布争议不应当认定为侵权行为 开福区法院认为,在本案中,原告在大众点评网等网站的相关问答、评论的内容中并无侮辱性言辞,系原告作为消费者对民宿提供的服务进行消费后进行的相应评价。 但被告的回复,包括“恶意引导、恶意差评、威胁炒作、实属缺乏心智、为人不厚道”等言论,具体指向的是作为消费者的原告本人,且回复的内容包括对原告大量的否定性评价且涉及原告的品德、信誉等等。法院认为,这一系列行为侵犯了原告的名誉权。 判决书显示,消费者依法对购买的商品和接受的服务享有监督权,在消费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后对经营者的商品、服务进行评论是消费者行使正当权利的体现。 因此,原告将三星评价修改为一星评价的行为不属于恶意诽谤、诋毁被告名誉的行为。 原告在评论中表达的是对被告提供服务质量的不满,如“大床房只能睡两个人、客栈无早餐、房间不值这个价”等内容,均是对两被告提供服务的评价。虽多为批评性用词,但并无诽谤、诋毁等言语,而更多的是从服务的内容、性价比等角度评价,因此该一星评价不能认定为侵权行为。 其次,原告姚女士通过网络平台发布争议不应当认定为侵权行为。 消费者对经营者的服务作出否定性的评价后,经营者认为需要同消费者进行解释或者说明时,应当注意方式方法,而不是恶意揣测消费者,对消费者进行诋毁、谩骂,影响消费者名誉。 综上,法院认为姚女士作为消费者,可向公众披露与经营者的纠纷、利用自己本身的影响力去披露争议事件,该维权的行为不应该认定为侵权行为。 【3】一审判决店家公开赔偿道歉后,女子再次被起诉“商业诋毁” 开福区法院认为,双方产生矛盾的原因,在于被告认为原告不能够理解自己经营理念。但并非所有消费者都会理解经营者的理念,也不必然会对经营者的服务作出好评。 消费者基于其自身的成长环境、消费理念、消费习惯以及主观感受,对于经营者的理念、提供的服务存在不同的理解、评价属于正常的行为。 经营者需要接受消费者的监督,对于消费者的批评与建议需要诚恳对待。其认为消费者的评价、批评与事实不符,大可不接受,但不应该对消费者采取恶意揣测、侮辱、诽谤等激化矛盾的方式。 最终,法院判决民宿方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在大众点评、微博平台上刊登道歉公告。此外,民宿方应赔偿原告姚女士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元;支付律师费9000元。驳回被告的反诉请求。 姚女士告诉九派新闻,今年7月底,一审判决结果出来,她于近日才收到判决书。但律师告知其民宿方进行了上诉,此案后续将进入二审程序。 9月27日,姚女士又接到天心区人民法院调解员的电话,这才知道民宿方在该法院起诉她“商业诋毁”。“律师也没说什么,说让我等他们的材料就行,他们就是为了恶心我吧。”
各地网友在微博上纷纷晒出人头攒动的景点照片,从风景名胜到名人故居、网红打卡地、市区步行街,均迎来大量游客打卡。 此外,南京博物院截至10月7日的门票均已约满,三星堆博物馆截至10月7日的白天票已约满,洛阳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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