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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诉书称,张美兰和同案犯合谋,在2012年至2022年期间通过欺诈手段在西贡商业股份银行安排了2500多笔贷款,向万盛发集团及相关公司提供超过1000万亿越南盾(约3000亿人民币)的贷款,占到西贡商业股份…
原标题:32楼扔下木块砸死老人,一审判了!肇事男孩赔58万,物业赔24万 曾经引发广泛关注的渠县“天降木块砸死老人案”,一审判决结果终于出炉:肇事男孩方和物业均被判担责赔偿! 9月16日,死者肖某某的家属告诉红星新闻记者,家属已收到渠县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红星新闻记者从判决书上看到,法院判定肇事方应承担主要过错责任,担责70%赔偿58万余元;物业方承担次要责任,担责30%赔偿24万余元。 目前,两被告不服,已提起上诉。 ▲一审判决书(部分) 今年2月28日,四川达州市渠县一小区,老人肖某某接孙子放学回家,爷孙俩刚走到小区三栋楼下时,肖某某被从天而降的木块砸中后经抢救无效身亡。经警方调查,木块系一名8岁男孩从顶楼扔下。事后,经社区和街道办多次协商未果,死者家属将物业公司和肇事男孩及其父母一同起诉至渠县人民法院。 4月24日,渠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庭审中,物业方坚称无责,并举证称做过安全巡查以及高空抛物警示宣传;肇事男孩方则称楼顶无监控,无直接证据证明砸死老人木块系肇事男孩所为。原告方则认为,物业管理不到位应担责。肇事男孩指认了在楼顶扔木块的位置和讲述了扔木块经过。法庭没有当庭宣判。 ——还原现场—— 2米长木块从32楼扔下 楼下路过老人被砸中,抢救无效死亡 9月16日,红星新闻记者收到死者肖某某的儿子肖某发来的渠县人民法院(2023)川1725民初1991号民事判决书。 ▲事发现场...
目录: 理解与适用 全文 案例 一、理解与适用 《关于办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理解与适用 文/周加海 喻海松 一、《解释》的制定背景与经过 (原文该部分略) 新闻发布会上也发布了相关背景。发布会上,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姜启波首先介绍了《解释》的制定背景。近年来,网络犯罪呈上升趋势,各种传统犯罪日益向互联网迁移,网络犯罪呈高发多发态势,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为进一步严惩网络犯罪,维护正常网络秩序,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九)》增设了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之一和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一、之二,规定了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但是,在查办案件过程中,有意见反映,《刑法修正案(九)》新增相关网络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较为原则,不易把握;另有一些法律适用问题存在认识分歧,影响了案件办理。 鉴于此,为保障法律正确、统一适用,依法严厉惩治、有效防范网络犯罪,最高人民法院会同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公安部等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经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反复论证完善,制定了本《解释》,对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定罪量刑标准和有关法律适用问题作了全面、系统的规定。 二、《解释》起草中的主要考虑 为确保《解释》的内容科学合理,能够适应形势发展、满足实践需要,在起草过程中,着重注意把握了以下几点: 第一,贯彻刑法修改精神,依法严惩网络犯罪。网络犯罪不仅严重侵害公民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而且严重影响社会秩序甚至国家安全,依法有效惩治网络犯罪已经成为当前及未来一段时期的重要任务。基于当前网络犯罪的态势,根据修法精神,《解释》相关条文彰显了对网络犯罪的严惩立场:设置较低的入罪门槛,以适当减小取证工作难度,对网络犯罪“打早打小”;规制为网络犯罪提供技术支持和其他帮助的行为,对网络犯罪“全链条”惩治;在自由刑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职业禁止、禁止令和财产刑的适用力度,防止相关犯罪分子“重操旧业”。 第二,坚持问题导向,有效解决司法实务问题。从调研情况来看,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定罪量刑标准尚不明确,“网络服务提供者”的范围、“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采取改正措施而拒不改正”的认定、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中“违法犯罪”与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中“犯罪”的把握等法律适用问题存在较大争议,亟需通过司法解释加以明确。《解释》相关条文根据司法实践具体情况,全面解决办案实际中的难题,切实提升打击实效。 第三,坚持安全与发展并重,兼顾网络安全和网络服务业发展的需要。网络服务提供者依法切实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是维护网络安全的前提和基础。《解释》明确了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的入罪标准,以充分发挥刑法的威慑和教育功能,促进网络服务提供者认真履行防止违法信息传播、保护用户信息安全、留存刑事案件证据等义务,切实维护网络安全。同时,《解释》坚持实事求是和刑法谦抑原则,以确保相关刑事责任的追究依法、妥当、合理,确保网络服务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三、《解释》的主要内容 《解释》依照刑法、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定罪量刑标准和相关法律适用问题作了较为全面、系统的规定,共十九个条文,大致可以归纳为如下八个方面的问题: (一)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的主体范围 根据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之一的规定,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的主体是“网络服务提供者”。因此,明确“网络服务提供者”的范围,是确保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准确适用的前提和基础。《网络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第一项规定:“网络,是指由计算机或者其他信息终端及相关设备组成的按照一定的规则和程序对信息进行收集、存储、传输、交换、处理的系统。”第三项规定:“网络运营者,是指网络的所有者、管理者和网络服务提供者。”可见,“网络”与“信息系统”含义相同,包括联入公共通信网的系统和未联入公共通信网的系统,涵括对外提供服务的系统和不对外提供服务而自用的系统。而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之一使用了“网络服务提供者”,自然不能包括《网络安全法》规定的“网络运营者”的所有情形。经研究认为,“网络服务提供者”包括提供互联网服务的“网络运营者”,也包括虽然提供内部网络服务、但涉及公共服务的“网络运营者”。基于此,《解释》第一条规定,提供下列服务的单位和个人,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网络服务提供者”:(1)网络接入、域名注册解析等信息网络接入、计算、存储、传输服务;(2)信息发布、搜索引擎、即时通讯、网络支付、网络预约、网络购物、网络游戏、网络直播、网站建设、安全防护、广告推广、应用商店等信息网络应用服务;(3)利用信息网络提供的电子政务、通信、能源、交通、水利、金融、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 (二)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的前提要件 根据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之一的规定,构成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以“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采取改正措施而拒不改正”作为前提要件。根据司法实践情况,为统一司法适用,《解释》第二条对“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采取改正措施而拒不改正”的认定作了明确。 1...
1月19日,四川省政府新闻办举行2023年经济运行情况新闻发布会,《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从现场获悉,2023年四川经济在开局并不理想的情况下,“波浪式发展、曲折式前进”,最终经济总量迈上新台阶——增长6%、G…
The world's largest digital library of pre-modern Chinese: an open-access digital library that makes pre-modern Chinese texts available to readers and researchers all around the world. The site attempts to make use of the digital medium to explore new...
乐玉成说,俄乌冲突发生以来,中国坚持维护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坚持安全不可分割的原则,秉持公道正义,努力劝和促谈,积极参与人道救援,不打小算盘,不谋私利
5月3日晚,澎湃新闻从郑州市新冠疫情防控第31场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本轮疫情发生后,已立即启用应急工作机制保障辖区风险人群就医。 发布会介绍,一是要求各区县(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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