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其收集的证据显示,5月15日,境外软件群聊“互联网伪人TV”管理人员发布一条信息,内容是维她的身份信息和证件照。同时,她也向记者证实,网友维她曾在网络上曝光过该群聊,而后群聊中出现了网络曝光评论者的身…
我们之前介绍了调解的完整程序,下面就要进入正题,来说一说调解技巧的事儿。一次调解能不能成功,技巧是决定的因素之一。 我们将从调解过程中的6个方面逐一介绍,包括:方式技巧、沟通技巧、要素运用技巧、不同当事人的差异化交流技巧、掌控整个调解过程的技巧、常用调解方法技巧。首先要分享给大家的就是方式技巧和沟通技巧。 这些技巧和方法分享完成后,我们会将这些技巧带入常见的纠纷类型,进行专题分享,包括婚姻纠纷、家庭纠纷、邻里关系、物业纠纷、人身侵权等领域。好啦,让我们来开始今天的内容吧!         一、调解方式技巧: 调解方式是指调解员在纠纷调解过程中采用的具体方式,目前常用的方式有单独调解、共同调解、直接调解、间接调解、公开调解、非公开调解、联合调解等。这些调解方式的差异在哪?适用于哪些情况?在具体实施调解的过程中,要怎么选择这些方式呢?   单独、共同、联合调解 单独调解:单独调解是人民调解委员会最常用的调解方式之一,是指由纠纷当事人所在地或纠纷发生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单独进行的调解。适用于调委会毒人管辖的纠纷,这类纠纷不涉及其他地区、其他单位的关系人。调解组织对纠纷双方当事人都比较熟悉,也会便于调查的解决问题。所以这种调解方式成功率较高。 共同调解:共同调解是指由至少2个以上的调解组织,对于跨地区、夸单位的民间纠纷,协调配合,一起进行的调解。跨地区、跨单位的民间纠纷指的是纠纷当事人属于不同地区或单位,或者当事人属于同一地区或单位而纠纷发生在其他地区或单位的。像枫调理顺APP的视频调解功能,就很适用于这种调解方式。当事人不方便见面时,可以适用枫调理顺的视频功能,进行多方在线视频调解。好的,广告时间结束,我们说回正题。采用这共同调解方式,需要注意以下几点:①分清主次,以一个调解组织为主,其他调解组织协助,一般是先受理的调解委员会为主,其他委员会协助。②调解协议达成后,各调解组织要高度负责监督辖区内的当事人履行义务。③主调解的调解委员会负责纠纷统计和档案管理工作。 联合调解联合调解是指人民调解委员会同其他地区或部门的调解组织、群众团体、政府部门甚至司法机关相互配合,协同综合治理民间纠纷的一种方式。联合调解与共同调解方式的区别是,联合调解不仅适用于跨地区、跨单位、跨行业的纠纷,更适合于调解由土地、山林、坟地、宗教信仰等引起的大型纠纷和群众性械斗,适用于专项治理多发性、易激化纠纷、以及其他涉及面广、危害性大、后果严重的民间纠纷。所以规模上来看,联合调解比共同调解涉及面更大。要注意以下几点:①加强组织领导,联合调解工作对象是大型的、复杂的民间纠纷,需参与的各部门之间密切合作。②加强调解处理民间纠纷中的信息传递和反馈。③严格政策界线,联合调解往往会与行政处理、法院审判相联系,因此要严格按照各部门分工,防止以罚代调,以调代罚,严禁越权处理。 直接与间接调解 直接调解:直接调解是指调解员将纠纷当事人召集在一起,调解他们之间的纠纷,直接调解可以单独调解也可以间接调解。直接调解开始前,调解员一般都时限分别与当事人谈话,了解情况,心里可以对纠纷处理有个底儿。直接调解适用于以下几种情形:①情节比较简单的纠纷、事实清楚,经说服教育当事人能人情是非,使矛盾解决。②矛盾冲突只限于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纠纷③当事人隐私或其他不宜扩散的纠纷④特别需要对当事人做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 间接调解:间接调解是指调解员动员或借助纠纷当事人意外的第三者的力量进行调节。适用情形有2种:①针对积怨已久、难度大纠纷,可以动员当事人的亲朋好友的力量。这种调节方式在实践中经常被用来与直接调解结合或交替使用。②针对某些纠纷的当事人依恋于幕后人为其出主意的心理特征或受其操控的特点,先着重解决好与纠纷当事人有关的第三者的思想工作,然后再进行调解。比如有些婚姻纠纷,表面上看是夫妻之间矛盾,其实是公婆或岳父母在背后操纵,对这类纠纷调解人员受理后,就要先从公婆或岳父母下手了。   公开调解、不公开调解   1...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   (2004年8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321次会议通过,根据2008年12月16日公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调整司法解释等文件中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条文序号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20年12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23次会议通过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等十九件民事诉讼类司法解释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为了保证人民法院正确调解民事案件,及时解决纠纷,保障和方便当事人依法行使诉讼权利,节约司法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的规定,结合人民法院调解工作的经验和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可以邀请与当事人有特定关系或者与案件有一定联系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和具有专门知识、特定社会经验、与当事人有特定关系并有利于促成调解的个人协助调解工作。   经各方当事人同意,人民法院可以委托前款规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案件进行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确认。   第二条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自行达成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确认和解协议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申请庭外和解的期间,不计入审限。   当事人在和解过程中申请人民法院对和解活动进行协调的,人民法院可以委派审判辅助人员或者邀请、委托有关单位和个人从事协调活动。   第三条人民法院应当在调解前告知当事人主持调解人员和书记员姓名以及是否申请回避等有关诉讼权利和诉讼义务。   第四条在答辩期满前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调解,适用普通程序的案件在当事人同意调解之日起15天内,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在当事人同意调解之日起7天内未达成调解协议的,经各方当事人同意,可以继续调解。延长的调解期间不计入审限。   第五条当事人申请不公开进行调解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   调解时当事人各方应当同时在场,根据需要也可以对当事人分别作调解工作。   第六条当事人可以自行提出调解方案,主持调解的人员也可以提出调解方案供当事人协商时参考。   第七条调解协议内容超出诉讼请求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   第八条人民法院对于调解协议约定一方不履行协议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应予准许。   调解协议约定一方不履行协议,另一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对案件作出裁判的条款,人民法院不予准许。   第九条调解协议约定一方提供担保或者案外人同意为当事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   案外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制作调解书应当列明担保人,并将调解书送交担保人。担保人不签收调解书的,不影响调解书生效。   当事人或者案外人提供的担保符合民法典规定的条件时生效。   第十条调解协议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不予确认:   (一)侵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   (二)侵害案外人利益的;   (三)违背当事人真实意思的;   (四)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性规定的。   第十一条当事人不能对诉讼费用如何承担达成协议的,不影响调解协议的效力。人民法院可以直接决定当事人承担诉讼费用的比例,并将决定记入调解书。   第十二条对调解书的内容既不享有权利又不承担义务的当事人不签收调解书的,不影响调解书的效力。   第十三条当事人以民事调解书与调解协议的原意不一致为由提出异议,人民法院审查后认为异议成立的,应当根据调解协议裁定补正民事调解书的相关内容。   第十四条当事人就部分诉讼请求达成调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就此先行确认并制作调解书。   当事人就主要诉讼请求达成调解协议,请求人民法院对未达成协议的诉讼请求提出处理意见并表示接受该处理结果的,人民法院的处理意见是调解协议的一部分内容,制作调解书的记入调解书。   第十五条调解书确定的担保条款条件或者承担民事责任的条件成就时,当事人申请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   不履行调解协议的当事人按照前款规定承担了调解书确定的民事责任后,对方当事人又要求其承担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的迟延履行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十六条调解书约定给付特定标的物的,调解协议达成前该物上已经存在的第三人的物权和优先权不受影响。第三人在执行过程中对执行标的物提出异议的,应当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处理。   第十七条人民法院对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进行调解,依照本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本规定实施前人民法院已经受理的案件,在本规定施行后尚未审结的,依照本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本规定实施前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与本规定不一致的,适用本规定。   第二十条本规定自2004年11月1日起实施。   附:新修订的内容   1...
知乎,中文互联网高质量的问答社区和创作者聚集的原创内容平台,于 2011 年 1 月正式上线,以「让人们更好的分享知识、经验和见解,找到自己的解答」为品牌使命。知乎凭借认真、专业、友善的社区氛围、独特的产品机制以及结构化和易获得的优质内容,聚集了中文互联网科技、商业、影视、时尚、文化等领域最具创造力的人群,已成为综合性、全品类、在诸多领域具有关键影响力的知识分享社区和创作者聚集的原创内容平台,建立起了以社区驱动的内容变现商业模式。
投诉举报法院工作人员的几种方法 有的地方支持网上立案,审查通过后,也不需要再邮寄纸质材料,有的地方则需要,各地立案庭规定不同,不能网上立案的,则可以邮寄立案,距离不远还可以去现场立案,没有规定必须去现场才能立案,有的地方法院还支持网上行政诉讼立案。材料不齐,法院应明确告知需要补充什么材料,不构成立案条件的,法院应出具不立案裁定书,原告不服可以去上级法院投诉或起诉,上级法院审查后,如果符合立案条件,会下发到基层法院开庭审理,对不立案裁定书不服的,还可以向检察院12309控告。符合立案条件的不立案、不立案也不告知理由、不出具裁定书、故意拖延立案、给立案制造障碍等情况,认为工作人员没有依法办事,可以信访投诉,方法很多。1、直接打12368找到受理法院或上级法院的信访投诉,外地加区号。2、访问受理法院官网或上级法院官网,看看有没有互动信访、或公开的投诉电话、邮箱。3、访问最高法官网投诉,不过需要提供具体工作人员姓名才行。4、对法院的审判活动、裁定、判决等行为不服,还可以向检察院申诉。5、访问中国法院网,给大法官留言进行投诉。12345投诉政务热线投诉了该不该处理?事是小,而且很小,但是以单位人手不足,行政资源有限为理由,不处理吗?肯定不行!如果真不处理,首先是政府部门不作为,因为市民反映的问题确确实实是政府部门的职权管理事项,有行政违法了,你就确实有责任处理。再者,如果小事不管,后续会不会演变成大事也不管了。像伦敦的警察,前不久说因为没经费,盗窃不管了,真难以想象!老百姓没安全感了,谁还能安心工作挣钱,社会还怎么发展?这根本上还是个理念的问题。现在确实老百姓法治意识还比较差,比如很多明明是民事纠纷,合同纠纷,非要把政府扯进来帮助解决。向市民解释这事您得找法院解决。对方斩钉截铁:我不干!法院不也是你们政府开的吗?那我还得给诉讼费呢?有人的地方就有矛盾,社会和谐发展就得解决这些矛盾,法律制度有时候确实也跟不上现实的脚步,但是矛盾也得解决,老百姓的反映是最真实的。从我自身感觉,也确确实实感受到老百姓的监督让我们的工作更规范,尽管这个过程对体制内的很多人来说都挺痛苦,但这个是必要的过程。其实只有相互沟通得多了,才能增进理解和信任。 “12368”是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全国法院系统通用的司法信息公益服务号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
红星新闻记者从多个权威渠道了解到,霍尊前女友陈某涉嫌敲诈勒索案已于2022年12月22日移送上海市徐汇区检察院,进入审查起诉阶段。 另一知情人士告诉红星新闻记者,陈某敲诈勒索案确已立案,已由公安机关移送检…
当他们做了一个小飞机兴高采烈地给父母看时,得到的是“尽整些没用的东西,纸又撕了一地,就知道给我添乱”;考了高分欢喜地回家后,父母却说“骄傲什么,下次肯定退步”;好不容易叠好了被子,妈妈一把拉开“教了多少次了还…
  【案情】   自诉人单某指控被告人刘某、蔺某故意伤害罪一案,自诉人之儿媳王某当时在打架现场,并且和其丈夫赵某一起,参与了致伤被告人刘某的打架过程。庭审前,自诉人之儿媳王某请求作自诉人单某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办案法官查阅了卷宗材料,发现自诉人单某在向法院提交的证据材料中,提交了自诉人之儿媳王某作为自诉人证人时的调查笔录和公安机关询问自诉人之儿媳王某的询问笔录。全文共3135个字。   【争议】   自诉人之儿媳王某能否兼任自诉人单某的委托诉讼代理人,有四种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王某可以作证人也可以作委托诉讼代理人;第二种观点认为,王某可以作证人但不可以同时兼任委托诉讼代理人;第三种观点认为,王某不可以作证人,但可以作委托诉讼代理人;第四种观点认为,王某既不可以作证人也不可以作委托诉讼代理人。笔者同意第二种观点。...
随后有网友指出,视频中的男子为寰球工程项目管理(北京)有限公司的执行董事、党委书记、总经理胡某勇,而女子并非胡某勇的妻子或女儿。6月7日下午5时30分,中国石油北京项目管理公司官方公众号发布的《情况通报》显示…
原市长吴野松落马被查信息公布仅两个月后,2016年10月29日,据辽宁省纪委发布消息:经辽宁省委批准,辽宁省铁岭市委副书记、市长姜周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 姜周落马后,2016年12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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