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里之堤,溃于蚁穴,根本是要搞好我们的防御大堤。目前绝大部分的检测机构居然是在私人手中,这是最大的危险,从长远来看,国家要抓紧修改这方面的政策,调整检测机构为国家所有的为主,私人的检测为辅的这种结构,这才是防范核酸检测机构出现造假的根本之策。

  天子脚下,京畿重地,上海疫情大战之后,中央屡次三番强调要坚持动态清零总方针不动摇,而就在这时候,北京这波疫情再次爆出了检测核算机构造假的消息:

  经济观察网 记者 瞿依贤 5月20日,一份关于北京朴石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下称“朴石医学”)的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在网上流传,处罚事由为:5月14日,监督员发现位于北京市房山区的朴石医学原始检测数据明显少于样本检测数量,房山区卫健委吊销了朴石医学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5月20晚,经济观察网致电房山区卫健委,接线工作人员表示自己不是相关科室,对处置结果和细节不清楚,但“因为有一些问题”,所以现在朴石医学停止收样,前期积压的样本已经分流给其他医疗机构,目前已全部检测完毕。

  某核酸检测机构负责人告诉经济观察网,只要检测了,机器会自动保存检测数据,即便机构自己删除了数据,也会有上机的log文件。

  另一位核酸检测机构负责人表示,原始检测数据明显少于样本检测数量,最有可能的是“作假”,没检测、但上报了结果。

  经济观察网多次致电朴石医学及旗下的核酸检测点,均未获接听。

  天眼查数据显示,朴石医学成立于2020年11月,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武彦峰。

  在北京市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医学检验实验室2022年4月审核合格机构名单中,朴石医学在列,为房山区3家核酸机构之一。

  5月9日,北京市卫健委副主任、新闻发言人李昂表示,在近期的飞行监督检查中发现,个别核酸检测机构存在送检不及时、报告不准确、实验室管理不严格等问题,严重影响核酸检测质量和疫情防控工作效果。

  不过,好消息是,警方很快就有了动作据新华网消息:

  新华社北京5月21日电(记者鲁畅)记者21日从北京市公安局获悉,根据卫健部门移送的案件线索,北京警方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立案侦查,对北京朴石医学检验实验室实际控制人周某某(男,38岁)、法定代表人武某某(男,37岁)等6人,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工作中。

  日前,针对媒体报道、市民关注的“朴石医学检验实验室”问题,卫健部门已吊销该实验室《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市场监管部门已立案查处。

  第一点,也是最重要的一点,北京警方要吸取河南警方的教训,河南金域检测机构也是有人故意传播病毒,警方也出动了,可是到现在就没有下文了。这是为什么?光出警不行,必须得有结果。没有结果的出警,就不叫出警。关几天在给人家从后面礼送回府吗?因此,这种极恶之事,北京警方必须给大家一个公开的可令人释然的交代,不要阴干了。

  网上有人提出,这家公司是2020年才开办的,实际控制人38岁,法定代表人37岁,依照最常规的设想,背后必然是有关系的,方可拿到如此肥厚的生意。因此,抓捕这两个硕鼠不是目的,必须把背后的保护伞揪出来。北京市卫健委的主任于鲁明已经被抓了。那么房山的卫健委呢?必须要查一查,否则我想房山人民还敢检测吗?

  当然,顺藤摸瓜,在大家都高度重视防疫的情况下,还居然敢造假,警方必须告诉大众,此二人是什么身份?和房山的官场究竟有何联系?这种事情都敢做,我想一个房山区的卫健委未见得罩得住。这是彻查房山官场的绝好机会,是纪委同志们再立新功的时候到了。俗话说有恃无恐,敢在天子脚下干这种事情,背后没有大保护伞,那是绝不可能的。因此,问题出在拓石医学,其实背后的问题一定是房山。水有源,树有根嘛。没有太尉高俅,怎么会有高衙内?

  我们抗疫取得最终胜利的保障是什么呢?从社会上讲是依靠广大群众,我们打的是抗疫的人民战争嘛。其次是,政治上的“两个维护”。可以说,哪里出了问题,哪里的“两个维护”就做的准不够!政治上以“两个维护”为导向,怎么可能把生意交给这种烂人来做?这是大是大非的问题。纪委的同志们必须要清扫这个“牛圈”。反是“两个维护”做得不到位的,有抵触的,就坚决拿掉,先拿掉,后解决问题。天子脚下的房山区,居然如此,何况天下之大,更不知道有几多这类阳奉阴违的刁吏在暗中使坏!

  然而,大家更为关心的是,这些恶棍和国际资本有没有关联?这个问题应该给大家一个交代。

  从目前公开消息看,警方的理由是“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刑法第330条),是指违反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引起甲类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行为。

  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引起甲类传染病以及依法确定采取甲类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的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供水单位供应的饮用水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的;

  “(二)拒绝按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提出的卫生要求,对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污水、污物、场所和物品进行消毒处理的;

  “(三)准许或者纵容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从事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从事的易使该传染病扩散的工作的;

  “(四)出售、运输疫区中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或者可能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物品,未进行消毒处理的;

  “(五)拒绝执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的。

  甲类传染病是指:鼠疫、霍乱。

  当今的新冠病毒绝对是甲类级别无疑。

  可惜的是,这种可以祸乱京城,扰动天下的重罪,我们居然才判决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2015年,河南大学生闫某掏鸟窝售卖国家保护动物燕隼,还获刑10年半呢。这种妨碍传染病可杀人无数的十恶不赦的重罪居然顶头7年!我建议,人大要尽快修改这条,设定为死刑,而且是立刻执行,不得减刑!

  非常之时,必行非常之法。此类犯罪如此轻判,资本黑势力还有什么不敢做的?不过是塞进监狱几个替死鬼而已。但是一粒老鼠屎,绝对可以坏了满锅猪肉汤!

  因此,触犯防治传染病罪的,死刑!

  我们知道,在今天,新冠防疫具有“生物战争”的性质。因此,妨碍传染病治疗的罪责也必须依照战争罪来处理。必要可以用军事法庭来审理。

  此时不用阶级专政,更待何时?等着放馊了,捂得长毛了再拿出来喂狗吗?

  千里之堤,溃于蚁穴,根本是要搞好我们的防御大堤。目前绝大部分的检测机构居然是在私人手中,这是最大的危险,从长远来看,国家要抓紧修改这方面的政策,调整检测机构为国家所有的为主,私人的检测为辅的这种结构,这才是防范核酸检测机构出现造假的根本之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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