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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M011/2022-117389 | 发布机构 | 县财政局 | 发布日期 | 2022-06-15 16:12:18 |
统一编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件效力 | ||
文件编号 | 关联文件 |
为进一步促进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提质增效,近日,桐庐县财政局发布《关于启用电子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的通知》,通知包含电子缴款书基本内容、使用管理办法等四大要点:
一、启用电子缴款书
电子缴款书是指由财政部门监管、执收单位依法执收政府非税收入时,运用计算机和信息网络技术开具、存储、传输和接收的数字电文形式的凭证,是以电子数据形式表现的财政票据。
电子缴款书由执收单位负责开具,只限于向财政国库单一账户或财政专户直接缴纳非税收入时使用,不得挪作他用。
二、电子缴款书的具体使用管理
(一)电子缴款书生成。执收单位通过非税系统开具电子缴款书(仅有缴款通知功能),包含单位电子签名。代收机构收妥款项后,财政端追加财政监制电子签名,生成完整的电子缴款书。
(二)电子缴款书冲红。执收单位通过非税系统办理政策性退付或差错性退付时,应积极推行在线电子退付,同时按规定办理电子缴款书冲红业务。
三、会计核算与对账
(一)会计核算。启用电子缴款书后,财政部门按照财政总预算会计核算管理规则和非税收入业务规则进行会计核算处理,做到“日清月结”。执收单位分别按直接缴款和集中汇缴两种方式缴款,针对不同缴款方式分别作下列会计核算处理。 1.直接缴款
采用直接缴款方式后,缴款人将资金通过非税系统(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直接缴入财政专户后,执收单位不做账务处理,凭电子缴款书按规定登记收入台账,并分别按资金性质、收入项目等登记明细台账。
2.集中汇缴
采用集中汇缴方式后,执收单位按照《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应缴财政款”科目下“应缴国库款”、“应缴财政专户款”科目及按规定进行会计核算。
(二)非税收入对账。代理银行应定时向财政部门提供上一日代收非税收入资金的财政专户对账单等原始凭证。
财政部门、执收主管部门、执收单位、代理银行之间要根据电子缴款书所反映的内容按月核对有关信息,确保账务一致。
1.执收单位对账。执收单位应按规定做好定期对账工作。具体方法如下:
(1)采用直接缴款以及集中汇缴方式缴款的单位,每日业务终了时,直接通过非税收入收缴系统在网上接收对账信息,及时核对。
(2)按月与财政部门对账,分别按财政部门提供的对账单,按资金性质、项目等情况核对明细,并反馈对账情况。
(3)执收单位内部的财务机构与主管部门、业务机构应定期对账,凭电子缴款书逐项核对非税收入缴款情况。
2.财政部门对账。在处理完当月账务后,分别与代理银行、执收单位进行账务核对。
四、其他要求
在全面实施缴款书无纸化前,执收单位应按缴款人需求提供电子缴款书纸质件打印服务,公共支付自助机提供换开纸质缴款书服务,换开的纸质缴款书按照我省相关办法及规定管理。2022年7月1日起全面推广使用电子缴款书各执收单位实现全覆盖。
附件:1.电子缴款书式样
2.电子缴款书的具体开具方法
附件1
电子缴款书式样
说明:
1.票面要素。包括: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电子)名称、监制章、缴款码、执收单位编码、执收单位名称、票据代码、票据号码、校验码、填制日期、二维码、付款人信息(全称、账号、开户银行)、收款人信息(全称、账号、开户银行)、币种、金额(大写)/(小写)、项目编码、收入项目名称、单位、数量、收缴标准、金额、执收单位(盖章)、经办人(盖章)、备注等。
2.字体字号。标题为华文中宋,居中;正文字体为华文中宋。
3.颜色、套章等要求。文字和表格颜色:棕色;在标题正中位置套财政票据监制章(正红色)。
附件2
电子缴款书的具体开具方法
实行收缴分离的非税收入项目,执收单位通过非税系统向缴款人开具电子缴款书,缴款人通过代收机构将款项上缴财政。对确需实行集中汇缴的,执收单位应向缴款人开具浙江省非税收入统一票据(电子),征收款项后依规通过非税系统汇总开具电子缴款书,通过代收机构将款项上缴财政。
1.缴款码由非税系统自动生成;
2.执收单位编码和名称按财政部门统一编制的单位代码和名称填写,由非税系统自带;
3.票据代码和校验码按财政部门统一制定的规则填写,由非税系统自带;
4.票据号码由财政部门发放,原则上按照财政部门设定规则由系统自动分配。对确有需要的执收单位,由执收单位向财政部门申请后,财政部门向执收单位预发放票号,执收单位按顺序使用;
5.填制日期为执收单位开票时的年、月、日,由非税系统自带;
6.付款人即法定缴款义务人全称,如通过转账付款,要具体填写缴款人全称、账号、开户银行,如采用现金及公共支付平台付款,则只需填写缴款人全称;如有实际缴款人可按需填写在备注栏;
7.收款人即财政国库单一账户或财政专户;
8.币种原则上默认为人民币,金额为缴款数额,要求大小写金额一致;单位、数量按实填写;收缴标准按有关政策制度规定填写,金额即收缴项目金额系统自动计算填写。
9.项目编码和收入项目名称,按财政部门对具体收入统一编制的规则填写,由非税系统自带;
10.经办人一般为执收单位开票员,执收单位确定后由非税系统自动生成;
11.备注栏一般应填写法定缴款义务人的代码,单位一般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个人一般为身份证号;以及缴款业务须注明的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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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时间: 2023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