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西宁女顾客被优衣库工作人员掐脖子拖回收银台?涉事商场:可能存在误会 西宁女顾客被优衣库工作人员掐脖子拖回收银台?涉事商场:可能存在误会 海报新闻记者 朱晓冲 吕乐 报道 9月18日,有网友在社交平台发布视频称,顾客在万达广场西宁海湖店的优衣库购物时,因被怀疑未买单,被两名工作人员掐着脖子拖到了收银台。 网传视频截图 视频画面显示,一名女顾客正在掩面哭泣,拍摄者称这里是万达商场一楼的优衣库,顾客已经买过单了,出门时被两名工作人员质疑没有买单,掐着顾客的脖子拖回收银台。经过查询,发现商品已经买过单,顾客也有购物小票,事后两人未向顾客赔礼道歉。 针对此事,海报新闻(报料邮箱:368064845@qq...
原标题:河南男子被杠铃压脖死亡,健身房老板首发声:他曾是健身教练 近日,一则“男子健身房内被杠铃压死”的视频消息在网络传播,记者独家核实,相关事件系7月3日,发生于河南省南阳市镇平县一家健身房内。事发时健身房并非营业时间,遇难男子系独自进入健身房卧推120公斤杠铃失败,杠铃砸下压到脖子后无法自救死亡。9月16日,涉事健身房负责人赵先生告诉紫牛新闻记者,遇难男子小侯今年27岁,曾在他们健身房做过健身教练,小侯也是他最好的朋友之一。 来源:扬子晚报(下同) 在赵先生记忆中,小侯是一个锻炼上瘾,甚至有些“走火入魔”对人,“他从来没想过谈女朋友,就知道锻炼。从大学毕业开始就做了4年左右私教,水平和意识都绝对的专业。”但赵先生记得小侯的一个习惯,就是对自己比较自信,训练时从来不让别人给他辅助,哪怕偶尔是跟朋友一起去锻炼。 “刚知道这个消息的时候跟做梦一样,根本不相信这个事情,当时两天都没有睡觉。第一个念头想的是先让好兄弟入土为安,咱这边就算倾家荡产也要赔偿他。”赵先生介绍,出事前小侯已经没再做健身教练,而是到当地检察院当书记员,但平时还会利用午休的时间过来自己锻炼。对于小侯是如何进入非营业时间的健身房,赵先生称,“健身房钥匙是他在我这干健身教练的时候就自己留了的。” 7月3日下午2点30分,健身房的工作人员在到店开门后,很快便发现了有人被杠铃所困,并立即拨打了120急救电话。当医务人员赶到后,发现小侯已去世便未再进行进一步抢救。谈及此事,赵先生依然陷入在深深的痛苦中,一是因为自己最好的朋友在自己健身房内意外离世,另一是事发后小侯家人的冷漠态度。 赵先生向记者回忆道,在小侯被确认去世一个小时后,最先赶来店里的小侯家人就已带来了一副水晶棺材。家属将小侯的遗体就放在健身房内,开口让赵先生赔偿120万元,“他家里处理事情的态度确实让人心凉,而且不顾阻拦,强行把遗体放在健身房里面,家里人轮番值守了一个星期,直接把健身房搞倒闭了。” 因为家属在健身房停放尸体的原因,很多会员前来找赵先生退费,健身房也无法继续经营而倒闭。“门店倒闭加上会员退费,经济损失就达60万元以上,现在我自己正常的生活都困难。”赵先生表示这一结局并未换来小侯家属的体谅,未拿到赔偿的对方将他起诉到法院,一审法院判定他承担九成责任。这一判决让赵先生难以接受,既因无法承担赔偿的同时,他也不认为自己有着如此多的责任。 赵先生告诉记者,出事之前他们一群朋友逢年过节,都常会带上礼物去小侯家里玩,大家相处的融洽和谐。但这件事发生之后,赵先生再没能见到小侯的母亲任何一面,平时的沟通只能通过小侯大伯,但聊得最多的也只有赔钱,“我们好几个兄弟想去给他上坟,都找不到地方。” 小侯的意外离世,彻底改变了家人和赵先生的生活。如今赵先生提起了上诉,目前涉及他与小侯家属纠纷案件还在二审中,赵先生希望能够得到法院公正的判决。  
原标题:首个“自拆自建房”困在“最后一米”之后,有新进展→ 新京报报道《首个“自拆自建房”,困在“最后一米”》引发关注,各级部门都非常重视,积极推进工作,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虎踞北路4号5幢二十余户业主陆续拿到了房产证。 全文1220字,阅读约需3分钟 新京报记者 李照 编辑 陈晓舒 校对 刘军 ▲10月26日,代建单位工作人员到张玉延家送产权证。受访者供图 10月9日,新京报报道《首个“自拆自建房”,困在“最后一米”》引发关注,全国首例由产权人自筹资金进行危房翻建的项目经过近十年跋涉,在2022年5月交房后,却始终困在“产权证”的“最后首个“自拆自建房”,困在“最后一米”...
据俄罗斯卫星通讯社2月2日报道,河南省启动选拔优秀高中毕业生前往俄罗斯的留学计划,留学人员可享受俄方提供的政府奖学金(俄方免学费),中国国家留学基金委则为留学人员提供互换奖学金出国留学人员补贴及一次往返…
近日,红星新闻记者从强某辩护律师周兆成处获悉,2023年4月25日,该案件在延安市宝塔区法院砖窑湾刑事审判庭进行了不公开开庭审理,争议的焦点在于被告人强某到底有没有违背女性的意愿实施强奸行为,庭审结果将…
这次河南是从省级自上而下大范围推行的改革,释放了强烈信号:就业市场,不能再固守着“铁饭碗信仰”不变了。在财政还没有真到捉襟见肘的地步,趁着还有腾挪空间抓紧未雨绸缪,河南这次推进事业单位编制的改革,无疑是明智…
大雪冰封回乡路。2月3日夜至4日,极端暴雪冻雨天气侵袭湖北。数十条高速通行受阻,有乘客被堵超过20小时。目前高速、铁路、机场通行情况如何?澎湃新闻正在连线。
很多为人父母的成年人同样容易陷入一样的陷阱,他们忙忙碌碌只顾奔波赚钱,很少停下来真正思考一下到底应该怎样培养孩子,他们总以为一切甩手给老师,然后孩子按照要求完成所有作业就万事大吉,殊不知在这样的重压教育…
经审理,法庭确认邓某去世后留下的存款、房屋、股权均属于与其配偶即原告何某的夫妻共同财产,因邓某生前未立遗嘱,故其个人财产按法定继承办理,判决原告何某享有所诉财产八分之五的份额(其中二分之一为夫妻共同财产…
近日,中国检察网公布的上述案件起诉书显示,今年2月7日晚,被告人莫某因生活琐事与父亲莫某某发生争吵,便到其家中老房子内拿了一瓶农药,将农药倒入父亲近期服用的止咳糖浆内。 对于此事,网友们多数认为弑父…
7月14日下午,经潇湘晨报记者核实事发辽宁沈阳,沈阳铁西区妇联一工作人员表示此事已经在调查处理。 据青豆新闻报道,沈阳市妇女维权热线一工作人员介绍,事发沈阳铁西区一个小区里,目前已经和孩子家属取得联系,…
中新网3月16日电 据俄罗斯卫星通讯社报道,当地时间15日,赫尔松地区选举委员会称,该地区的卡霍夫卡和布里廖夫卡市的投票点遭到乌克兰军队炮击,有人员受伤。 俄罗斯总统普京15日表示,乌克兰对俄罗斯境内居民点…
翟校义认为,这次中共中央专门成立了一个工作部,加强对国家信访局的领导,强化信访工作收集相关社情民意的功能,很多信访事务就可以进入到中央社会工作部的决策层,基层遇到很重要的信访问题可以向上反映,国家信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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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入庭却被法院通知庭审结束,律师网上直播公开辩护 顶端新闻首席记者 张逸菲/文 受访者供图 2023年7月26日,北京两位律师刘长、王昊宸,收到了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中级人民法院(下文简称“来宾中院”)的出庭通知书,通知其作为辩护人,为被告人冯波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诈骗罪、伪造证据罪上诉一案出庭辩护。 8月5日,星期六,两位律师到达广西,完成庭前会见。8月7日一早,二人提前到达来宾中院,却被以“该案重大敏感”为由,遭受异于常规流程的安检、不可携带自用电脑入庭辩护等待遇,并在半小时后被通知庭审结束。 辩护律师不到场,法院竟能完成庭审? 奔赴千里为同行辩护 律师刘长和王昊宸分别来自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和北京泽博律师事务所,二人共同为当事人冯波进行辩护。 冯波是广西桂宁律师事务所的一名律师。据冯波母亲周凌燕的叙述,2022年6月,冯波在正常办理律师业务时,以“涉黑”为由被采取强制措施。 2022年6月20日,冯波被警方带走调查。周凌燕事后得知,冯波多年前曾代理过商人刘强公司的民事案件。在广西当地的扫黑除恶斗争中,刘强涉及涉黑案件,冯波也被波及。 周凌燕向顶端新闻记者提供的一审判决书显示,被告人冯波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诈骗罪、帮助伪造证据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年。 冯波母亲周凌燕准备进入法院 其家人不服,提出上诉,并在7月20日二审第一次开庭后,提出更换辩护律师。2023年7月26日,刘长和王昊宸收到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出庭通知书,其中称:本院受理被告人冯波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诈骗罪、伪造证据罪上诉一案,定于2023年8月7日上午09时00分至2023年8月9日(预计三天,实际以庭审结束为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特通知你们作为本案辩护人请准时出席。 8月5日,刘长和王昊宸顺利抵达广西,并于8月6日一早,来到来宾市看守所,与被告人冯波进行会见,这是二人担任冯波二审辩护律师后,与冯波见的第二面,其间,二人在有限的时间进行大量的案件准备工作。 刘长告诉顶端新闻记者,二人对冯波说,8月7日一早,“一定准时甚至提前到达中院为你进行辩护,请放心。” 法院:入庭辩护不可携带自用电脑 刘长说,8月7日早8时47分,他与王昊宸提前抵达来宾市中级人民法院,但安检处的工作人员称该案重大敏感,“需要对我们二位律师进行安检。” 即便这依法不符合要求,为了尽快入庭,二人还是配合了工作人员的要求,“除了对随身携带的包进行过机检查外,还进行了严格的人身检查,我们也一一配合。” 随后,来宾中院的工作人员又提出,律师不得携带自己的电脑进入法庭。 “此案有案卷600余本,材料均以电子方式储存在电脑里,我们声明,笔记本电脑系律师必要的办案工具。”刘长解释,“且此前冯某案的一审、二审中,辩护律师均被允许携带电脑。” 在之后的沟通中,刘长和王昊宸被允许进入法院安检室内等待。刘长透露,此时早已过开庭约定时间的9点,二人一直申请尽快联系法官,不要耽误庭审,直至9点25分左右,他们收到通知,“他们说,庭审已结束。” 王昊宸对顶端新闻记者说,2016年4月14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下文简称《法庭规则》),“律师在法庭上可以使用自带电脑办案。” 顶端新闻记者查询得知,2015年12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专门发布了《关于依法切实保障律师诉讼权利的规定》,依法保障律师知情权、阅卷权、出庭权、辩论辩护权等。 在当年的报道中,时任最高法司法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胡仕浩在发布会上介绍,为保障律师在庭审活动中行使各项权利,《法庭规则》又专门作出以下新规:首先,律师与检察人员在法庭安检方面待遇同等,需要安全检查的,人民法院对检察人员和律师平等对待。 还介绍,律师在法庭上可以使用自带电脑办案,《法庭规则》对包括律师在内的诉讼参与人携带电脑、手机等电子设备进入法庭未作限制,也就是说,律师可以使用手提电脑办案,但是不得使用电脑等电子设备对庭审活动进行录音、录像、拍照或传播庭审活动。 律师未入庭,却被告知庭审结束 王昊宸说,二人于7日上午在来宾中院的经历,在程序上闻所未闻。除去来宾中院以上做法外,最让其惊诧的,在于二位律师未入庭参与辩护,却在原定开庭时间半小时后收到了“庭审结束”的通知。 “还没开始,怎么就结束了?”收到工作人员通知后,二位律师和当事人家属满脸疑问,直到见此案的出庭检察员下楼,从其口中证实。 周凌燕在安检处等待 周凌燕对顶端新闻记者说,出庭通知书上曾标明庭审时间暂定为7日到9日,“证明案件审理过程需要的时间长。” 8月7日上午10时左右,刘长和王昊宸及当事人家属等人被以清场为由,离开来宾中院。随后,二人从参加此次“庭审”的旁听人口中得知,“上午九点,法官说因律师未能准时出席,剥夺其辩护资格,故由冯波自行发表辩护意见。” 周凌燕也听到了转述,“冯波说,首先,他已在此次开庭前与辩护律师会见,他知道,律师今天一定会来,如果律师没出现,那是法院在阻拦。” 另外,据旁听人叙述,冯波要求合议庭三位法官回避,但遭到拒绝。 “今天来到现场的人大概二十来位,包括两位律师、冯波的亲人、北京及桂林律协的工作人员,还有社会各界关心冯波案的人,但很遗憾,两位律师好歹进去了法院的安检室,我们剩下的人,连法院的门都没进去。”周凌燕说。 因被剥夺辩护权,刘长和王昊宸在微博平台直播,为冯波进行公开辩护。 8月7日上午的冯波案,来宾市中级人民法院是否以不能携带自用笔记本为由,阻拦其辩护律师入庭?法院是否在其辩护律师的“缺席”下,剥夺律师辩护权,依旧开庭审理?法院又是否无视冯波提出的回避需求,并将其庭上发言作为冯波自己的辩护意见? 群众想进院旁听,在安检处等待 8月7日下午,顶端新闻记者多次拨打来宾市中级人民法院、来宾市司法局的电话,但始终无人接听。 顶端新闻记者将事件始末,包括冯波家属的质疑、律师的遭遇、旁听人的转述、法院和司法局的失联等告知了来宾市政法委,希望在8月7日下午下班前得到关于此事的回复。 工作人员详细了解情况后称,会将信息向上反馈,但截至发稿前,顶端新闻记者尚未收到任何形式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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