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杨功迅之父与杨某垢(被害人,殁年47岁)之父系远堂兄弟。 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杨功迅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六人死亡、一人轻伤,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以持刀威胁…
  一个网站栏目,可以让网友监督法院和法官的司法行为和工作作风;一个网站栏目,可以纠正错案,甚至可以摘掉违法违纪法官的帽子。这就是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全国先河打造的“网评法院”栏目。  一个能纠错案的网站栏目  2008年底,在河南法院网上出现了一个叫“网评法院”的新栏目。栏目声明:欢迎网友对河南省各级法院和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提出批评意见,也可对司法文书中出现的瑕疵进行评议,指出问题。“需要纠正的,我们会及时通知所在法院;需要追究责任的,我们报河南省高院问责办处理或督促下级法院处理。所在单位处理结果同时报高院问责办和‘网评法院’栏目组。”  洛宁县王东村的王兴州当天就发现了这个栏目。他是河南省高院一场再审官司的胜诉方,但因执行遇阻,合法权益迟迟得不到维护,按他的说法,这是“全国罕见的执行怪案”。抱着试试看的心态,他把《基层法院公然挑战省高院生效判决的公信力》的帖子发上了网。  工作人员很快发现了这个帖子。很快,洛阳市法院派人来到王兴州家。2009年5月27日,王兴州第二次发帖说,向“网评法院”反映的问题解决了。  “网评法院”负责人陈海发见证了栏目运行至今的变化。2008年起,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始推行裁判文书上网,每份上网文书后都开设“我要评论”栏目,方便网友监督。“本来是为配合裁判文书上网开的栏目,现在已成为独立运行的栏目。点击率、发帖率越来越多,解决了七八百起网友反映的司法问题。”  为保证及时回复,河南省三级法院都有专人负责“网评法院”栏目,克仰志就是其中之一。每天,他上网收集网友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指导网友分门别类地找到解决问题的地方。“经我们摘转上报的问题得到解决后,感觉自己的工作很重要。”  “‘网评法院’不是发布在网上就完了,而是要解决实际问题。”陈海发说,收到网友反映后,内容事实清楚的,即时在网上公布,由相关法院负责回复;反映法官违规违纪的,报院领导批示,由院督察室处理;对案件审理不服的,发给有关法院和部门,指定承办人和当事人交换意见;反映问题不清、对象不明或者谩骂泄愤的,工作人员通过电子邮件和网友沟通。  而网友反映的各种情况每天都会被编入《舆情网评摘报》和《院长特刊·网民声音》中,这些材料要一早送到全体院领导和相关业务庭长案头。  网友“宋红”的投诉被整理成报告《法官辱骂当事人,殴打代理人》上报后,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立勇立即批示省高院纪检监察负责人赶赴鲁山县法院,经查实:该院一法庭庭长张富兴庭审中情绪失控,质问当事人“要不要脸”,当庭宣布将代理人轰出法庭,致使庭审活动中断。鲁山法院根据调查组建议,对张富兴停职检查,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网友闫英荣在网上发帖,反映商丘中院和夏邑县法院执行错误。督办文件迅速下发。商丘中院调查发现,案件执行并无问题,但有两名法官吃了当事人的饭。最后,这两名法官退还了双倍的饭费,还在全院大会上作检查并被通报批评。  对“网评法院”反映的问题,河南法院在调查基础上对错案予以纠正,违法违纪的法官也会受到处理。栏目开办以来,根据网友投诉,已先后核查法院工作人员49名,其中,3人被移送司法机关,5人被调离审判岗位或受到党纪政纪处理,2人受到其他处理。  一群“爱说话的朋友”  8月18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立勇与“网评法院”栏目从全国邀请的25名网友见面,倾听网友对河南省高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第二天,一个名叫“爱说话的朋友们”的QQ群就在网友的提议下面世。顾名思义,就是这个群里的QQ好友首先要爱说话:有意见爱表达,有问题爱反映,有建议爱提出。陈海发和另一名在驻马店市网络办工作的网友共同担任管理员。  “办QQ群的消息一发布,当天我的电脑就爆棚了,全是网友的申请,因为只有200个名额,一会儿就满员了。在单位处理不完,下班回家接着处理。网友热情都很高,我一边听着不停响着的申请声,一边逐个回复着‘群已满’,到半夜12点都没停。那天,我一共接到5000多个申请。第二天一开电脑,又是几千个申请。”  这个群里的QQ好友,有政府工作人员、经商办企业者、新闻媒体记者、高校教师和科研机构工作人员。  郑州网友李凯评价这个QQ群说:“能够及时与网友沟通,起到了一定的普法作用,为法院工作开辟了新的监督渠道。”  武汉大学教师杨文博也很喜欢这个群。他说:“只要有现实的、确实的问题,只要在高院权限和法律范围内,都会给予答复。”  由于能为网友服务和解难,“爱说话的朋友们”QQ群受到网友的热捧。不少网友更把“网评法院”称为“伟大的网栏”。  据悉,河南省高院还准备从网友中选择法院监督员,监督法院工作。  一座阳光下的法院  “网评法院”是河南法院利用网络接受监督、探索阳光司法的一种尝试。河南省高院政治部主任袁永新说,裁判文书上网公开了审判结果,庭审网络直播公开了审判过程,而“网评法院”等于公开了整个法院工作。  为保证网友反映的问题落到实处,河南省高院规定:对网友的意见,有关单位要在7日内回复。不及时回复的,将通报批评,并列入绩效考核。“这项考核占10分,分量很重。”陈海发说。  据统计,今年头8个月,“网评法院”栏目共收到网友发帖2486条。其中,反映单位和个人违规违纪的423条,反映司法文书质量不高或法理方面问题的214条,对案件审理过程或结果不满的1616条,表达感谢之情的311条。  新机制的推行,点燃了社会公众对法院工作的关注与热情,更在一定程度上形成“倒逼”机制,逐步影响到河南全省法院和法官的工作方法和思维方式。  “我们感到,现在有一双双眼睛时时在盯着我们,大意不得,马虎不得。”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副庭长蔡富超说。  现在,“网评法院”栏目和它的附属刊物、QQ群,已经成为河南法院一个更快捷、更现代的接访窗口。条条评论有回复,件件案子有结果,赢得了网友的信任。下一步,有关方面还打算通过“网评法院”进行网上立案的尝试,让法院在网上直接提供服务。
(来源:第一财经) 日前,拥有230多万粉丝的博主“杨藩讲艺术”发布视频称,与辉同行直播间大规模抄袭自己的文案,其主播的讲解视频与自己的内容重合度达90%,在卖货的时候商用并切片做成短视频属于抄袭行为。 对…
浙江某职业学院教女生如何勾引男生性欲,现场课件流出!,课件,性欲,恋爱,教师,大学生,职业学院,职业教育体系
2022年10月12日,秀山融媒体中心对外发布消息称,因郎隘渝抵秀后未主动向社区报备和执行“7天集中隔离+3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的健康管理措施,在秀山县城多地活动,与多人密切接触,且在防疫工作人员开展核…
“中职学生不能参加高考也是一种谎言”,陈志文称,升学也是中职教育的主要去向,根据北京大学中国教育财政科学研究所2020年全国中职毕业生抽样调查,在近两万份样本中,就业的比例仅为35%,在约65%升入高等院校…
甘肃会宁县某中学物理老师马某某被指侵犯初三男生。4月11日,校方表示一个月前马某某已被抓获。警方和检方表示,马某某已被批捕,案件仍在办理并将移交法院。
根据国家统计局2024年5月17日公布数据,2023年全国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数额为120698元,日平均工资为462.44元。近日,最高人民法院下
中方愿在一个中国原则基础上同包括洪都拉斯在内的世界各国发展友好合作关系,相信这将为洪都拉斯经济发展和人民福祉创造更多机遇。 有记者提问:据报道,当地时间20日, 洪都拉斯外长雷纳在与美国官员会晤后,美方…
【环球网快讯】据英国《卫报》、法新社等媒体30日报道,在俄首都莫斯科当天凌晨遭无人机袭击后,乌克兰总统泽连斯基30日晚些时候表示,“战争”正来到俄罗斯。 据报道,泽连斯基表示,对俄罗斯领土的攻击是两国战争…
据《参考消息》综合新加坡《联合早报》网站和俄罗斯卫星社2月7日报道,与美国前总统特朗普关系密切的福克斯新闻前主播塔克·卡尔森说,他已身在莫斯科,并将“很快”采访俄罗斯总统普京。据悉,卡尔森对普京的采访将在社交…
4月30日,万科在深圳盐田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万科董事会主席郁亮、总裁祝九胜以及万科大股东深铁集团董事长辛杰等出席。会上,万科总裁祝九胜向媒体透露:“因为万科资金紧张,所以王石主动放弃2023年的千万退…
  苹果醋的功效与作用对减肥很有帮助,是MM们最爱的减肥品,多喝苹果醋可以抑制食欲促进体内新陈代谢的速率。下面就来看苹果醋的正确喝法如何快速减,喝出窈窕瘦美人!   苹果醋的减肥原理   苹果醋的功效主要是保健养生、改善疲劳、美容养颜、减肥瘦身。苹果醋是怎样减肥的呢?经过发酵的苹果含有果胶,这种果胶可以降低人体脂肪含量。另外,苹果醋中的果酸素有阻止脂肪和多糖吸收的能力,因此具有快速减肥的作用。   同时果酸还能诱发脂肪加速分解,促使血脂、脂肪迅速分解。苹果醋对于腰、腹、臀、大腿的赘肉有很好的消灭能力。因此下半身肥胖的女生特别喜欢喝苹果醋减肥。   怎样喝苹果醋减肥效果好?   1、选好时刻喝苹果醋   喝苹果醋减肥的最佳时刻在每顿饭前半个小时和睡觉之前的一个小时。饭前喝,可抑制胃口,削减脂肪的摄入,睡前喝能够助消化,在你睡觉的时分助你铲除体内剩余的热量。可是如果是处于饥饿状况的人最好不要喝,因为苹果醋中的酸类物质会损坏胃壁,对身体形成不适。喝苹果醋并不是说直接拿起苹果醋就喝,由于苹果醋富含较多的酸类物质,直接喝的话口感不是极好,并且那样对人身体也是有坏处的。   2、稀释苹果醋   将一到两汤匙的苹果醋倒到一杯水或甘菊茶中,搅拌均匀。如果需要添加一点甜味的话。你也可以加入肉桂粉,记得是不加糖的那种哦。这有助于你降低胆固醇,快速减肥。   3、喝暖的苹果醋减肥效果更好   把您稀释好的混合物放到微波炉上加热,记住不能在稀释前加热那杯茶或者水哦,否则会破坏苹果醋的分子结构,达不到原来的功效。   暖的苹果醋茶或苹果醋水也可以加速新陈代谢,有助于燃烧体内多余的脂肪。   4、喝苹果醋减肥要结合运动锻炼   饮食要结合运动锻炼才能达到更好地效果,这也是减肥专家、健身教练、营养师推崇的方式。减肥需选择有氧运动,而有氧运动需要每次锻炼时间在30分钟以上,最好能够达到40分钟,因为只有达到30分钟以上的运动量才能达到减肥目的,才能让你快速瘦下来。   5、多吃营养食物   在实施苹果醋减肥计划的同时,也要多吃营养食物。例如,多吃水果,蔬菜和富含蛋白质的食物。   请根据你的性别、身高、体重来使用卡路里热量计算表来以确定你每天摄取适量热量,达到最好的减肥效果。这样一个月瘦下5斤不是难事。   苹果醋减肥法注意事项   1、注意量,不易过多,尤其是有胃病的朋友要多加注意,一天3次左右,每次餐前1小时喝即可。   2、要配合饮食与运动,不能光靠喝苹果醋来减肥。     (责编:许心怡、权娟)
  适用法律进行裁判,是民事审判中的最终步骤,是指将寻找到的请求权法律基础适用到发生争议的案件当中,依照该法律基础的规定,确定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此,找到正确的请求权法律基础,是司法实践正确、顺利展开的重要前提。而正确把握法条之间的逻辑结构,是找到正确请求权法律基础的关键。   在审理股东会决议效力确认纠纷案时,有观点认为,认定是否滥用股东权利,仅适用公司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四款、第二十条第一款之规定,就可以判决股东会决议无效。持该观点的人在适用法律时认为,股东会决议所作的增资决定系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到另一股东的利益,违反法律规定,应为无效。由此可以得出其在适用时的推论过程:即根据公司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由于股东会决议所作的增资决定系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另一方的利益,违反了法律,而所违反的法律即公司法第二十条第一款:“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因此,该股东会决议无效。...
  申诉制度是中华法文化中极具特色的一项制度,我国早在西周时期已经产生了申诉制度的最初雏形,如“路鼓”与“肺石”之制。历代统治者为了平息民怨,稳定阶级统治,冤情告申诉制度建立完备,在漫长的诉讼历史中,“有错必纠说”成为了申诉制度的理论基础。对于申诉的性质,理论界认为有两大类,一类是非诉讼性的申诉,主要是对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某些处理决定不服而提起申诉,不涉及诉讼程序,不属于诉讼行为,只是一般意义的民主宪政权利,如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申诉权、《公务员法》第十五章规定的申诉;一类是诉讼性的申诉,主要是对生效判决、裁定不服向人民法院或人民检察院提起的申诉,由诉讼案件引起,申诉处理原则和程序都按刑事诉讼法或行政诉讼法规定的程序进行,是一种诉讼行为,是民主宪政权利在诉讼中的具体化,如《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一条规定、《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的申诉。在此,本文只讨论后一种申诉,即诉讼性的申诉。  当事人申请再审制度,在我国法律规定中,正式确立于1991年4月9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1991年《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的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或者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将原来的“申诉”改为“申请再审”。但在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五)项仍规定:“对判决、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按照申诉处理,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对此处的“申诉”,1991年《民事诉讼法》没有作详细规定,直到2012年修正的《民事诉讼法》,才将此款的“申诉”改为“申请再审”。至此,在我国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对生效判决、裁定不服,提出的是再审申请,而不是申诉。2012年《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规定,对“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当事人也可以向原审申请再审。因此原审法院特别是基层法院,面临的民事申请再审案件将会增多。对于立案部门来说,做好刑事、行政案件的申诉案件、民事申请再审案件的立案工作非常重要。本文试图从立案审查的角度,分析民事申请再审与刑事申诉、行政申诉的区别,以期更好地开展立案审查工作。  一、提交诉状不同  1、刑事申诉  根据《刑事诉讼法》解释第三百七十二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诉,应当提交申诉状,写明当事人的基本情况、联系方式及申诉的事实与理由。因此,对于刑事申诉,申诉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刑事申诉状”。  2、行政申诉  对于行政申诉应提交的诉状,我国《行政诉讼法》没有作出规定,按理应提交的是“行政申诉状”。但是《行政诉讼法》解释却没有申诉的规定,而是在第七十三条用“申请再审”来表述。因此,笔者认为,对于不服生效的行政判决、裁定,向人民法院提交“行政申诉状”或“行政再审申请书”均可。  3、民事申请再审  按《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三条的规定,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提交再审申请书。因此,对于民事申请再审,应当提交“民事再审申请书”。若当事人提交的是“民事申诉状”,应向其释明让其更改为“民事再审申请书”。  二、申请主体不同  1、刑事申诉  按《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一条的规定,有权提起申诉的人是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按《刑事诉讼法》解释第三百七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案外人认为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侵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提出申诉。因此,有权提起刑事申诉的主体有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以及案外人。  2、行政申诉  按《行政诉讼法》及其解释的规定,有权提起行政申诉的只有当事人,案外人不可提起行政申诉。  3、民事申请再审  按《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八条的规定,有权提起民事再审申请的是当事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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