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于陕西师范大学的小玉(化名)说,7月22日中午,她在微信上向曾经的老师发了一个微博链接,内容是“人大女博士举报博导性骚扰”,随后又发去了人大校方已介入调查的回应。 7月22日20时40分许,小玉将其和王…
最高法举行2024年1至6月司法审判数据会商 张军强调 积极发挥审判数据的作用 做实符合司法规律的审判管理      7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举行2024年1至6月司法审判数据会商,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军主持会商。摄影:孙若丰   “上半年审判执行工作向好,请大家结合数据讲一讲存在的问题及成因、举措,更有力担起对下监督指导的责任,促进下半年审判执行工作做得更实更好。”7月12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题研究长期未结案件清理工作,院领导逐案汇报未结原因、进展及下一步工作打算,共同研商清理积案的思路举措。下午,对上半年司法审判数据展开分析研判会商,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军主持。   数据表明,今年以来,全国法院审判执行质效持续向好。新收案件增幅明显放缓,首次执行案件数量明显下降,表明诉源治理、执源治理均取得阶段性成效。26项审判质量管理指标中23项同比趋优,设有合理区间的20项指标的全国均值已全部进入合理区间。“案...
7月25日23时31分,陕西师范大学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情况通报,再次回应该校教师王某某涉嫌师德失范问题。 通报称,针对网上关于该校教师王某某涉嫌师德失范行为的信息,学校高度重视,成立工作专班,迅速开展调查核实。经查,王某某严重违反教师职业道德,损害教师形象,造成恶劣影响。 经研究决定,撤销其副教授职称,取消其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撤销其陕西师范大学教师岗位任职资格,解除聘用关系。同时报请有关教育行政部门依法撤销其教师资格,并将问题线索依法反映给有关机关。 通报称,陕西师范大学坚持师德师风第一标准,对师德失范行为“零容忍”,依法依规严肃惩处,绝不姑息。学校将以此为鉴,全面深化师德师风建设,坚决筑牢师德师风防线,持之以恒营造良好育人环境。 7月24日,澎湃新闻刊发报道,披露陕西师范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副教授王某某涉嫌对女学生进行性骚扰一事。该校2013级学生小玉称,王某某是她的毕业论文指导老师,在校期间,王某某曾向她讲述性生活细节,并以提供穿衣建议为由,触摸她的臀部等。她在2017年毕业工作后,王某某在微信上向她发送生殖器照片,并配有“我相信你是懂得欣赏的”之类的话语。 人大博导性骚扰事件曝光后,7月22日晚,小玉在校友群中曝光了王某某的师德失范行为。 小玉还表示,在2015年时,就有同学带着打印的聊天记录,找到陕师大校方举报王某某的性骚扰行为,然而最终不了了之。她揭露此事,除了想保护后面的学妹们,还想“让有类似经历的同学校友,知道她们不是孤单的,这个被伤害的经历也不是她们的错,不是(她们的)羞耻”。 7月24日22时12分,陕西师范大学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声明称,针对网上关于该校教师王某某2017年涉嫌师德失范行为的信息,学校高度重视,第一时间成立工作专班进行调查核实。为了尽快查清事实,学校已向属地公安部门报案,现警方已介入调查。调查期间,暂停该教师的一切工作。 7月25日15点22分,西安市公安局长安分局发布情况通报称,网传“一高校毕业生反映被其导师性骚扰”一事,该局已依法介入调查。目前,正在进一步工作中。 7月25日晚,小玉告诉澎湃新闻,警方当天已经通过远程取证系统对她进行了询问。此外,此事曝光后,还有其他类似遭遇的校友联系到她,并提供了相应证据,这些证据会交给相关部门进行查证。
9月4日,有网友发布视频称,一男一女在江苏师范大学食堂内发生争执后,男子挥拳将女子打倒在地。最后,男生挥拳将女生打倒在地,并殴打女生头部数拳。 9月4日下午,江苏师范大学后勤管理处工作人员告诉极目新闻记者,…
9月3日,有网友发消息称,广西河池天峨县高级中学,高中老师李某祥凌晨约女学生外出,突然搂抱,强行亲吻。此事引发关注。 该网友发布了一份天峨县公安局的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上面载明,现查明2024年8月24日凌晨1时许违法行为人李某某酒后使用微信联系某某,二人相约见面。某某接到微信电话后,随即驾驶电动车从家中到天峨县世纪新城售楼部门前碰面后,就邀约一起到河边散步聊天……二人一起从公厕位置走路到二桥底的河边小道上,并沿着小道往天峨县四桥方向散步。两人在散步聊天期间,违法行为人李某某突然抱着某某,并用嘴强行亲吻某某的嘴,某某反应过来后用力推开李某某并往回跑,违法行为人李某某看见某某跑后跟在其身后,某某回到公厕旁平台后就驾驶电动车离开。 评论区里,有网友称,李某某是广西河池天峨县高级中学的老师李某祥。 9月4日,潇湘晨报记者拨打天峨县高级中学的公开电话,无人接听。 潇湘晨报记者向天峨县教育局求证此事,工作人员表示,接到过池天峨县高级中学李某祥强制亲吻女学生一事的反映。“女学生已经年满18周岁,我们找到她,建议她如果存在事实,到公安机关报案了。” 此外,该工作人员表示,经初步调查,李某祥是凌晨约女学生,后来约到了比较阴暗的地方,这一行为本身就涉嫌违反师风师德,已经对他作出了停职反省的决定。同时,也将情况向纪委和公安部门进行了汇报,是否存在强行搂抱和亲吻,具体事实需要等待他们去核查。 此后,当地六排派出所(现城关派出所)的工作人员告诉潇湘晨报记者,此事该所有出警,因不是具体办案人员,不清楚案件情况。天峨县公安局的工作人员则表示,不便接受采访,不清楚案情。但“作出的决定,都是经过法制审核的”。 潇湘晨报记者周凌如 报料、维权通道:应用市场下载“晨视频”客户端,搜索“帮忙”一键直达;或微信添加报料客服:xxcbcsp;或拨打热线0731...
另据广州日报报道,李政道先生的儿子、香港科技大学人文及社会科学学部讲座教授李中清表示,母亲(秦惠䇹)安葬在苏州,所以父亲的遗愿是与母亲合葬于苏州。除了担任苏州大学名誉教授,李政道于1985年在家乡苏州设立李…
在被传唤后,阿巴卡洛娃承认下毒,并表示是为了报复奥斯马诺娃。 事后,阿巴卡洛娃承认自己所为,并表示她是为了报复才投毒,她认为奥斯马诺娃在某种程度上冒犯和侮辱了她。阿巴卡洛娃的这一举动让她的朋友们也感到很惊讶,…
曾任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第二巡回法庭庭长、二级大法官 如何办理刑事申诉案件,首先要针对具体原因,而刑事申诉案件之所以如此之多的原因又是非常复杂的。曾有一种观点认为,刑事申诉案件多是由于冤假错案多之故。但实际上,刑事申诉案件中确实属于冤假错案的只是极少数,把刑事申诉案件多归因于法院办的错案多是简单化的思维,与实际情况根本不符。 从东北三省的刑事申诉情况看,90%以上的刑事生效判决并没有问题,不论在实体处理还是在程序保障上都堪称公正。在余下的不到10%的刑事申诉案件中,有9成左右案件的原审在处理上确有这样或那样的瑕疵,这些瑕疵虽然引发了当事人申诉,但还没有达到足以改变原审裁判的程度,只有1成左右的刑事申诉案件原审确实在定罪量刑方面存在严重问题,符合应当重新审判的标准。正因如此,我们必须科学客观地分析当前刑事申诉案件多发的复杂原因。 一是现有刑事诉讼制度存在缺陷。在新中国成立初期,经济、法治落后基础上设立的两审终审制度、限期审理制度和刑事申诉制度等,是针对地域广大且交通不便、司法资源短缺且办案手段落后、司法权威很高且人民群众自觉服从的客观现实而设置的。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高铁、高速和信息时代的到来,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不断提高且对司法公正的需求越来越苛刻,这些制度已经不能适应新时期的需要。就两审终审制度而言,实际上已经被再审制度和没有限制条件的申诉制度冲击得名存实亡,终审不终已经成为常态。在某些省市,当事人对刑事终审判决提出申诉的比例甚至超出了对一审判决提出上诉的比例。 放眼世界,我们从港澳台地区、大陆法系国家和英美法系国家的诉讼制度看,它们基本上都采取了三审终审制,保留两审终审制的只是特例。所以,不改革两审终审制度,实行有限三审制度,刑事申诉案件多的问题就很难从制度上解决。 从审限制度看,刑事案件设立审限本是我国诉讼制度的特色,它的优点是有利于案件及时审理,节约司法资源,防止对人犯长期羁押,但缺点是难以查清有些案件事实,难以在办案期间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难以对案件进行精细审理,不利于确保案件质量,容易因限期办案造成的瑕疵而引发刑事申诉。 从申诉权的设置看,我国法律没有对公民的申诉权作任何限制,甚至将其作为公民监督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一项权利,正是在这个意义上,申诉权具有二重性,一是对自身合法权益的救济权,一是对国家管理活动的监督权,当事人无论是为公还是为私都可以去申诉,从而在客观上起到了鼓励当事人申诉的作用。 从申诉条件的设置看,《刑事诉讼法》对公民申诉没有作任何限制,只是规定人民法院对确有错误的判决必须重新审判。因此,《刑事诉讼法》对公民申诉的开放性规定是造成刑事申诉案件越来越多的重要原因。 二是司法实践中存在各种不足。改革开放以后,刑事案件不断增长,案多人少普遍存在,导致办案机关难以精细办案,实现最好的服判息诉效果。案件类型的变化也成为引发刑事申诉案件增长的一个原因。 过去的刑事申诉案件都是传统的刑事犯罪案件,如杀人、伤害、盗窃、强奸等,这些案件往往发生在熟人之间,涉及的地域范围较小,办起来相对容易。而在交通大大便捷、人口大面积流动的社会环境中,陌生人之间的犯罪、跨地域犯罪、网络及高科技犯罪越来越多,这些案件不但证据难以收集而且法律关系非常复杂,案件办理难度比以前增大,当事人对办案机关处理结果的认同度和服从率下降,这也导致刑事申诉案件上升。 再有,办案能力的不足和办案作风不细,导致一些案件在程序和实体上存在一些瑕疵。如,证据收集、鉴定、认定不规范,诉讼程序不完整,法律释明不到位,诉权保障不充分,办案说理不妥当等,这些瑕疵也导致了刑事申诉案件的增多。 此外,从刑事申诉案件反映的问题看,相当一部分办案人员在司法理念和法治意识方面存在较为突出的问题,不能正确处理办案中遇到的一些重大关系,如在严格执行刑事法律规定与联系具体案件实际方面,在正确理解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的关系方面,在正确把握相互配合和相互制约方面,以及在依法处理刑事案件与有效化解社会矛盾方面存在偏差或不正确的认识,甚至顾此失彼,影响了刑事裁判的可接受性和服判息诉效果,进而导致刑事申诉案件上升。 三是法治环境和社会形势发生了变化。从一定意义上讲,刑事申诉案件多并不完全是坏事。相反,从某种角度上看,它是法治国家建设进程中的一种必然现象。 第一,在全面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国家更加尊重保障人权,人民的维权意识不断增强,过去不敢维权、不会维权的,现在敢于、也善于通过申诉维护自己的权益,这也导致了刑事申诉案件的增多。 第二,随着民主法治的不断推进,过去的威权型司法逐渐走下神坛,适应公民社会的亲民型司法正在形成,公民敢于、愿意接近司法、参与司法、质疑司法的氛围越来越浓厚,所以我们看到被告人、被害人申诉的现象越来越多,从一定意义上讲,刑事申诉案件增多是司法民主化和司法亲民化的一种表现形式。 第三,社会舆论的推波助澜也是刑事申诉案件增多的重要原因。近年来,人民法院纠正了一批刑事错案,这些错案纠正以后,经过新闻媒体的宣传甚至炒作,引发了一些当事人的申诉欲望。一些长期未申诉的当事人也到法院申诉,甚至有的就是要碰碰运气。 第四,刑事法治的快速发展变化也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刑事申诉案件增多。改革开放虽然短短30多年,但我国刑事法治却发生了巨大变化,走过了西方国家几百年才走过的路。我国的刑法和刑诉法经过多次修改后,从基本原则到具体规定都有了巨大的进步和发展。 另外,从刑事政策来看,同样的犯罪数额、犯罪情节、犯罪结果,在严打和从重从快刑事政策下与在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下,定罪量刑往往存在很大差别。当事人以今天的法治发展进步和政策调整评判过去办案机关对自己案件的处理结果,心理往往产生不平衡,转而提起申诉,这也是当前人民法院陈年案件申诉多的重要原因。 转自:检察实务;来源:中国审判,节选自《谈谈刑事申诉案件的办理》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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