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航空港区组织人社局,省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6号)精神,进一步完善我省工程系列建筑专业人才评价机制,推动我省工程系列建筑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结合我省工程系列建筑专业人才特点及发展现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与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协调一致,我们制定了《河南省工程系列建筑专业中高级职称申报评审标准》,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24年8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
在刚刚过去的8月10日七夕节,各地婚姻登记部门开启“为爱加班不打烊”。目前,各地结婚登记量正陆续公布。 今年七夕恰逢周六。其中,据南方新闻网报道,在这个充满中国
2020年5月1日起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证据新规》)第72条规定:“证人作证前不得旁听法庭审理。”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该规定是为了避免法庭的审理情况对证人产生干扰和误导,进而影响证人证言的真实性。为了保证证人免受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诱导、暗示,以及庭审气氛压力的影响,有必要对证人进行隔离,除其在庭上作证期间外,其余时间不允许证人旁听案件的审理过程。证人不得旁听庭审主要从以下几个层面理解: 一是《证据新规》对证人不得旁听庭审的规定作出修改。2008年12月31日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证据规定》)第58条规定:“证人不得旁听法庭审理。”2019年《证据新规》第72条则突出了“作证前”。言下之意,证人在作证后就可以旁听法庭审理了。笔者在多次实践后认为,修订后的规定似有不妥:证人在庭审结束签笔录时,有可能会按旁听的情形修正自己的证言;若法院在后续的审理中需要证人再次出庭作证,则陈述会有不客观之嫌。基于此,笔者认为《证据规定》更可取。 第二,证人不能在作证前观看庭审直播。因我国司法目前推行的庭审直播使证人即使不旁听法庭审理,仍可以通过观看庭审直播的方式了解案件审理的相关情况。所以,《证据新规》规定的“证人作证前不得旁听法庭审理”,不仅要求证人不能旁听法庭审理,同时还要求证人不能以观看庭审直播的方式了解法庭审理的相关情况。对此,法院的工作人员和代理律师务必要准确提醒即将出庭作证的证人,不得在作证前进入法庭旁听审理,也不得在庭外通过移动设备观看庭审直播,否则将严重影响证人证言的效力。 然而,笔者还有个问题需要提出,旁听过一审庭审之人是否可以在二审中作证?实践中争议很大。有些法官根据《证据新规》的规定,认为这些人不能在二审中出庭作证,有些法官则允许其出庭作证,并认为证据是否可以采用当由法官作出判断。其实,在庭审公开较为普及的当下,即使没有在法庭旁听过一审庭审的人也能通过观看庭审录播直观、全面地了解庭审情况,这与现场“旁听”庭审的效果完全一致。在这种情况下,观看过一审庭审录播之人能否在二审中作为证人?这有待国家法律或司法解释进一步明确。 第三,询问证人应当遵循单独询问规则。单独询问是保障证人如实陈述,不受案件事实和他人影响的重要方式。当案件中存在多个证人的情况下,除法院组织证人对质外,应当每次只传唤一个证人出庭。一方面,从心理学角度看,每个人都有从众心理,多数人的共同行为易对其他人发生暗示作用,可能导致“三人成虎”的情况。另一方面,避免证人在不当的引导和压力之下改变自己信以为真的具体事实。 实际上,法院不允许证人旁听法庭审理,对证人单独询问,以及不允许证人宣读准备的文件或者笔记陈述证言等,就是为了尽可能让证人客观陈述其亲身感知的事实。通过法官、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对证人的一系列“突击式”询问,以及证人间的多番对质,有助于法官判定证人证言是否具有真实性。 (作者单位: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
日前,四川大学教务处将2024年度专业调整情况进行公示。经学院申报、学校组织专家论证、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评审、校务会通过,2024年学校拟申报新专业1个,预备案
证人可以旁听庭审吗? 2019-03-20 15:03:00  来源:  在费城参加清华-天普项目时,课程的设置非常贴近司法实务,而且安排了庭审实践课,Sara教授带着我们旁听了联邦及宾州法院的多次庭审。从听庭到考试季的模拟法庭,我一直在问自己一个问题:“证人可以旁听庭审吗”?   在联邦基层法院听庭时,一个案件的证人一直坐在旁听席上,当原告要求证人出庭时,证人直接从旁听席走到了证人席,并没有国内的证人隔离制度。   模拟法庭更不用说了,控方和辩方的证人自始至终都在法庭上,证人作证结束后,法官也没有要求证人退庭。刚巧有个机会向当地律师请教,律师回答地很干脆,在美国,证人可以旁听整个庭审。   不担心证人之间相互串供?不担心,因为如果庭审对公共都公开,有什么理由对证人不公开。貌似无可辩驳,回头想想也不是无懈可击的答案。     先从法规查起,《美国联邦证据规则》第615条规定,法庭可以应当事人的要求,决定让证人离场以使其听不到其他证人的证言;法庭也可以依职权要求证人在其他证人作证时离场。   该规则并不授权排除: (1)作为自然人的当事人; (2)非自然人当事人之律师任命来作为其代理人的官员或雇员; (3)一方当事人表明其在场对于代理该方当事人的案件至关重要的人; (4)经制定法授权准予在场的人。   这个规则至少可以这样理解:   一是证人有权旁听整个庭审;   二是一方当事人或者法官有权要求证人退庭;   三是一些特殊情形下,不得要求证人离开法庭。   再来看看我国的证据规则,不论是在刑事案件还是在民事案件中,证人都不能参加整个庭审,证人、鉴定人经控辩双方发问或者审判人员询问后,审判长应当告其退庭。证人、鉴定人不得旁听对本案的审理。   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避免证人受到其他证人或其他证据影响,改变或裁剪自己的证言。作为一种言词证据,证人证言带有一定的主观意识,极易受到外界信息的干扰和影响。   因此,有必要对证人进行适当隔离,除了其在庭审中出庭作证期间外,其余时间不允许旁听案件审理。如此要求,符合心理学和认识论规律,有助于保障证人证言的可信度。     对比之下便能发现问题,美国司法制度如此设计,难道不担心证人之间串供,影响可信度?   我觉得答案是否定的,他们也同样担心证人之间相互影响。所以,在普遍原则上又放开了大口袋,又在大口袋上打了个小补丁。   普遍原则是证人可以旁听庭审。如此设计有其根基,首先是证人在作证前,需要手握圣经宣誓,所讲均为事实;其次是法律规定了证人作伪证所需承担的严重法律后果。   但联邦证据规则还是在普遍原则上规定了例外情形:一方可以在庭审前,申请法院做出证人隔离的决定,法院一旦收到该申请,必须要求证人退庭。这种隔离决定不仅要求证人不得旁听庭审,而且要求证人不得与律师交流其他证人的证言,不得也其他证人交流。   但在实践中仍会存在很多问题,比如说一方证人被隔离,但其他参加庭审的人(非律师)告知该证人其他的证人证言,他有拒绝的义务吗?存在多个证人的情况下,法院要求证人不得旁听其他证人的庭审,但在作证后,多个证人讨论,后又被法院传唤去作证,证人隔离制度的时间维度在哪里?另一种情形是法院也可以依职权要求证人不得旁听庭审。     小补丁便是例外中的例外,规定了四种例外的情形,其中第一、二基本属于一类:   一是证人同时也是一方当事人,且该当事人仅限于自然人,对方不可以申请该证人退出法庭。在刑事案件和民事案件中,这种隔离制度有区别:   民事案件中,如果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法官一般要求当事人首先作证,或者要求当事人退出法庭,让其他证人来作证;   在刑事案件中,联邦法院通过判例Brooks...
我是贵州人,高考完填报志愿的时候,就和当时的贵州招生组线下见了一面。只要他们不集体填报别的学校,我们就不会出现大规模断档,这是唯一的招生KPI。 考生都在以就业为导向做选择,但选到好就业的专业,并不意味着一…
2021年的一次文化工作会议上,已成为越共中央总书记的阮富仲,在一个多小时的讲话中几乎全文朗诵了素友的长诗名作《越北》。但值得注意的是,在今年6月阮富仲主持的最后一次“主要领导人会议”上,出席者除“四驾马车”…
近日,一份由海南省酒店与餐饮行业协会、海南省烹饪协会、海南省酒店与餐饮行业工会联合会发布的《关于号召广大酒店餐饮企业与员工共克时艰、携手前行的倡议书》被大量转发
随后,俞敏洪发布《致东方甄选股东朋友的一封公开信》回应:从今天开始,东方甄选的全资子公司与辉同行,将正式从东方甄选独立出去,由董宇辉个人持有其100%股权。 7月25日,俞敏洪在个人抖音账号评论区回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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