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乐说,全国有好几个地方能买到一两万、两三万的房,他还在浙江绍兴和河北唐山各买了一套,河北保定也有3套。 一位鹤壁的房产中介透露,在山城区和鹤山区,两三万、三四万就能买一套70年大产权的二手房,一万多的也…
1月30日下午,记者又赶往胡鑫宇家所在地——铅山县永平镇陈家寨村,但在距离村庄约1.5公里处便遇到了第一道关卡,几名执勤的公安人员在路口对记者的身份进行了多方核实,并表示目前对该路段进行全天候的例行盘查…
山东蓝翔技校校长荣兰祥家人互相举报的戏码已成了连续剧。2018年1月,蓝翔校长荣兰祥的前妻孔素英及其女儿被公安机关逮捕并羁押,原因就是其非法处置被法院查封的财产——河南省商丘市天伦花园小区房产。
女子实名举报其父谋害其母、强奸亲女?当地回应 河北保定曲阳县孝墓乡中孝墓村村民张某8月29日在微博发文,实名举报其父亲与侄女合谋害死自己母亲,并与亲侄女乱伦在20年前生育一儿一女。张某称自己曾去公安局刑警队报案,但当时警方不予立案调查。 张某称自2014年其母查出右侧乳房纤维瘤起,父亲便私自配药为母亲治病,并用电烙铁烫母亲溃烂的乳房,还多次阻止母亲入院治疗。最终母亲于2022年6月3日去世。 针对上述情况,8月30日,记者致电曲阳县孝墓乡政府询问。工作人员称“确有此事”,但具体细节不方便透露。保定市妇联工作人员回复记者称已介入调查,并做了一些工作,但具体细节目前不方便对外透露,当地公安部门正在介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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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山东泰安通报“女子陪领导喝酒醉卧街头”调查结果:3人违规接受宴请被处分 央广网泰安10月7日消息(记者程立龙)10月6日,泰安市联合调查组发布情况通报,公布“女子陪领导喝酒醉卧街头”事件调查结果,3人违规接受宴请被处分。 图片来源:泰安市高新区网站 8月31日,网友发视频举报一女子“多次陪领导喝酒醉卧街头”。9月1日,泰安高新区管委会发布情况通报,表示已组成联合调查组开展调查。 10月6日,泰安市联合调查组发布情况通报,经调查组深入调查,情况如下: 经查,视频中醉酒女子系泰安高新区建设管理部副科级干部许某,未婚。视频拍摄发布者孟某某,已婚,系自由职业者。上述二人于2023年2月开始交往,8月30日晚酒后因感情纠纷发生争执;8月31日凌晨,孟某某将以往录制的许某醉酒视频剪辑处理后发至网络。 经向许某和孟某某核实,视频中许某所说的“他跟我在一起半年了,而且他是在未离婚的状态下”中的“他”,系指视频拍摄发布者孟某某。视频中孟某某所说的“张朋(音)”系泰安高新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张某(男),“张同(音)”系泰安高新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部长张某(女)。视频中涉及许某三次聚餐,其中两次系许某与朋友私人聚餐;一次系许某与视频中所提张姓二人违规接受企业宴请。调查还发现,许某及张姓二人还存在其他违规接受宴请问题,但未发现许某与泰安高新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张某存在不正当关系。 经调查认定,张某(男)、许某、张某(女)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接受宴请,违反廉洁纪律;许某作为党员干部,在公共场所有不当行为,违背社会公序良俗,造成不良影响。 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张某(男)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降为二级主任科员;给予许某党内严重警告、政务撤职处分,降为九级管理岗;给予张某(女)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调离工作岗位。
申请再审如何确定被申请人 以判决书上确定的对方情况来定。 (一)当事人申请再审的,列为“再审申请人”;各方当事人均申请再审的,均列为“再审申请人”;再审申请书载明的被申请人列为“被申请人”;未提出再审申请或者未被列为被申请人的原审其他当事人按照其在一审、二审中的地位依次列明,如“一审原告、二审被上诉人”;对不予受理裁定申请再审的案件,只列再审申请人。 (二)“再审申请人”、“被申请人”后的括号中按照“一审原告、反诉被告(或一审被告、反诉原告),二审上诉人(或二审被上诉人)”列明当事人在一审、二审中的诉讼地位。 申请再审人,是指在再审审查程序中,向人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的当事人。因在再审审查程序中,人民法院尚未裁定是否对案件进行再审审理,尚不存在再审审理程序,因而该阶段提出再审申请的当事人不能称为“再审申请人”。 申请再审人包括三种情形:(1)生效裁判文书列明的当事人。包括原告、被告、被判决承担实体义务的第三人,且该当事人必须是败诉或者部分败诉的当事人;(2)对判决、裁定、调解书确定的执行标的物主张权利,且无法提起新的诉讼解决争议的案外人;(3)当事人或者案外人死亡或者终止的,其权利义务继受人。 再审申请人,是指在再审审理程序中,向人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的当事人。因在再审审理程序中,人民法院已经裁定对案件进行再审审理,当事人申请进入再审程序的目的已经实现,故该阶段提出再审申请的当事人不再称为“申请再审人”。 申请再审人与再审申请人的区分更具理论意义,有利于明确理解再审审查程序与再审审理程序的差异,最高人民法院再审审查部门已明确要求,人民法院对当事人申请再审的裁判文书上列明申请再审人,但对当事人的实际权益影响不大。目前审判实务中,人民法院裁判文书上未对申请再审人与再审申请人作出区分的情形亦不鲜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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