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舆论的聚光灯下,山西大同平城区古城街道“撬门亮灯”事件,以一则200多字的“诚挚的歉意”的道歉信风轻云淡地拉下了帷幕。
平城区古城街道在道歉信中剖析此次“破门亮灯”事件的根源是“表面上是沟通不畅、造成误会、引发舆情,实质上反映出我们在工作过程中存在思想上急于求成、方法上简单粗暴、服务意识淡薄等问题,造成工作偏失,对城市形象造成极大的负面影响。”。具体整改措施是“诚恳接受上级处理和社会各界批评,今后我们将引以为戒、规范管理、改进工作、转变作风,确保类似事件不再发生。”。
把一起典型的权力在制度的“笼子”里任性乱为、溜官害民、严重违法犯罪事件轻描淡写成“思想上急于求成、方法上简单粗暴、服务意识淡薄”的管理失范小事件,是谁给了平城区古城街道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底气和勇气?
有逐级的制度做支撑!是平城区古城街道办事处鼓楼社区下发的《古城亮化倡议书》,再往上追溯就是大同市的统一要求。
有威严的权力在撑腰!是上级机关和部门赋予古城街道办事处鼓楼社区对所辖一亩三分地上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商业团体的公共管理权力。
有强大的法律做后盾!有公安机关的默许,有消防和“平城综合执法”的通力协作及非常强硬的联合执法。
正是有了这三道“免死金牌”,鼓楼社区、消防和“平城综合执法”这些公权力管理机构,才敢公然藐视和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在非法定紧急情况下,在未依法通知当事人到场,未依法出示相关证件,未履行必要的程序性义务情况下,非法直接破门侵入公民的合法经营店铺。
制度和法律都是限制权力的重要工具,而如果制度和法律本身被权力架空、操纵、扭曲或滥用,就会失去其本来应有的制约和禁止作用,陷入混乱,胡作为和乱作为,容易引发扰民侵民害民事件,影响全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那么,如何防止、遏制和杜绝权力在制度的“笼子”里任性乱为呢?甚至把“笼子”当作自己的“独立王国”为非作歹?
1、用心编好制度的“笼子”
在编织制度的“笼子”时,要接地气,要多渠道广泛吸收社会各界或所在单位多方面意见,出台的制度要符合自身特点和管理需要,要避免盲目照搬其他单位的现成制度和上级指导性规定,避免将制度建设搞成官样文章或应景工程,甚至是扰民工程,防止和杜绝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扰民、禁止使用柴火灶给农民添堵、联合收割机路政检查影响收获、春节期间室内通宵亮灯扰民等损害群众合法利益事件的频频发生。
2、精心给公权力划好“圈子”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法律法规,像孙悟空用金箍棒给唐僧划“保护圈”那样,像制定岗位职责那样,给所有公职人员,尤其是群众身边的那些基层管理人员,制定“负面清单”,明确界定公职人员的履职行权边界,并对全社会广而告之。
3、依法给行权者戴上“紧箍圈”
除了管理机构内部考核、督察、稽查、巡察自查自改自纠外;公众还可以通过信访、政府热线、行政复议等渠道反映问题,寻求问题和矛盾地解决,任何人不得包庇、推诿、打击报复;还可以通过网络平台、自媒体、法律诉讼等途径,要求对不履职、失职和渎职、不作为、乱作为和胡作为的机构和相关人员进行追责,给公权力行使者戴上多重“紧箍圈”,并时常给他们多念念“紧箍咒”,不断增强权力机关和公职人员对制度、规则和法律的敬畏意识,增强对管理和服务对象的服务意识和工作效率,不断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