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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7月31日晚间,新加坡食品局和卫生部发文告表示,多人在字节跳动新加坡办公处位于莱佛士码头一号(One Raffles Quay)26楼的食堂吃了云海肴和莆田供应的食物后出现肠胃炎症状。 另据新加坡《联…  
7月3日,甘肃天水市麦积区卫生健康局发布《情况通报》称,7月1日,麦积区市场监管局和公安分局接群众反映,查获一起某幼儿园违规使用添加剂导致部分幼儿血铅异常案件。目前,已对涉事幼儿园负责人立案侦查。 当日,上游新闻(报料邮箱:cnshangyou@163.com)记者从多名血铅异常幼儿家长处获悉,事发前一段时间,他们孩子便出现恶心、腹泻、腿疼、肚子痛等症状。 多名家长表示,起初他们以为是孩子的问题,压根没想到与学校有关。 事后,有患儿被送往当地医院治疗,也有多名家长携带患儿跨省前往陕西西安医治。 7月3日,上游新闻记者从西安市中心医院儿科住院部获悉,当日,该科室已经收治入院19名患儿。 家长:没想到孩子异常与幼儿园有关 至今,受访多名患儿家属也搞不清楚,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孩子出现血铅中毒,直到他们拿到了医院检查单,他们才开始确信中毒的事实。 上游新闻记者采访了十余名家长,初步还原了事件经过。 家长告诉上游新闻记者,涉事幼儿园名为甘肃天水麦积区褐石培心幼儿园,该幼儿园每学期收费6000元左右,在当地属于较好的私立幼儿园。幼儿园分大中小三个年级,每个班幼儿有30名左右,共200多人。 公开信息显示,麦积区褐石培心幼儿园,成立于2022年,注册资金50万元,业务范围是“日托制学前教育”。 家长称之所以选择这家幼儿园,是因为他们基本都在附近小区居住。 一名患儿母亲告诉上游新闻记者,从今年刚开学起,她的孩子就经常喊肚子疼。起初,她并没有在意,因为孩子的疼痛感很快就消解了。当时是以为孩子受凉,也没当回事。此后,孩子不仅出现腹痛,还伴有腹泻、恶心等症状,她一直以为孩子是脾虚,还买了中药给孩子进行调理。 另有患儿母亲称,孩子的表现是一直喊腿疼,当时她以为孩子是缺钙,当时幼儿园里已经有家长发现了孩子的异常,便带孩子前往附近医院做了全身体检,检测结果是血铅中毒。很快,“血铅异常”消息在家长之间私下传开。有的家长怀疑是自家装修有问题,有人怀疑是玩具的问题,更有甚者更换了家里的餐具,但血液中的铅含量依旧无法降低。“我们从始至终都没想过,这事会跟幼儿园有关。”该患儿母亲说。 家长提供的照片显示,孩子的牙龈已经出现了黑色斑点,并伴有微量脱发的迹象。 有幼儿牙龈出现黑色斑点。上游新闻记者...
11月13日,哈尔滨双城分局接到报警:双城区人民法院周家法庭负责人郝某被捅伤。周家派出所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将犯罪嫌疑人吴某仁当场抓获,郝某经抢救无效死亡。经审,犯罪嫌疑人吴某仁对因不服离婚判决,酒后持尖刀将郝某刺伤致死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犯罪嫌疑人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通报“法官被刺身亡”:嫌疑人因不服离婚判决酒后行凶​www.thepaper.cn/newsDetail_forward_10007383 11月16日消息,记者从权威渠道获悉,11月13日,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双城区法院周家街道法庭发生一起命案:法官郝某被一名正在打离婚官司的男子刺杀身亡。目前,嫌疑人已被警方逮捕。 据了解,11月13日12时许,哈尔滨双城区法院周家街道法庭上,法官郝某正在参加其他案件庭审。休庭期间,郝某被一名男子持刀杀害。 目击者称,“行凶者50多岁,持刀刺中了被害人的胸口。”行凶者疑似醉酒状态,“眼神直勾勾的,看起来不太正常。” 上游新闻记者从权威渠道了解到,嫌疑人吴某,哈尔滨双城区人。2020年7月8日,吴某被妻子起诉离婚,由周家街道法庭庭长郝某负责审理,9月17日一审判决二人离婚。此后,吴某不服判决提出上诉。期间多次找到郝某对财产分割部分提出异议,并索要法庭留存的其住所房产证。郝某答复称,房产证须二审结束后才能发还。 案发当天,吴某从家中携带一把刀,再次找到郝某索要房产证,决定如达不到目的,就杀死郝某作为报复。当天中午12时30分左右,郝某正在参加其他案件庭审。休庭期间,吴某将法官郝某叫到法庭一楼,掏出事先准备的刀,一刀刺中郝某胸部。 在场法庭书记员等人,立即将郝某搀扶到一楼值班室等待救治,120急救人员赶到后,确认郝某已经死亡。 目前,嫌疑人吴某已被警方逮捕,吴某对故意杀人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妻子起诉离婚,哈尔滨一男子为抢回房产证法庭内杀害法官​www...
上游新闻客户端11月16日消息,记者从权威渠道获悉,11月13日,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双城区法院周家街道法庭发生一起命案:法官郝某被一名正在打离婚官司的男子刺杀身亡。目前,嫌疑人已被警方逮捕。 据了解,11月13日12时许,哈尔滨双城区法院周家街道法庭上,法官郝某正在参加其他案件庭审。休庭期间,郝某被一名男子持刀杀害。 11月13日,哈尔滨市双城区法院周家法庭内,法庭庭长郝某被杀害。  目击者供图   目击者称,“行凶者50多岁,持刀刺中了被害人的胸口。”行凶者疑似醉酒状态,“眼神直勾勾的,看起来不太正常。” 上游新闻记者从权威渠道了解到,嫌疑人吴某,哈尔滨双城区人。2020年7月8日,吴某被妻子起诉离婚,由周家街道法庭庭长郝某负责审理,9月17日一审判决二人离婚。此后,吴某不服判决提出上诉。期间多次找到郝某对财产分割部分提出异议,并索要法庭留存的其住所房产证。郝某答复称,房产证须二审结束后才能发还。 案发当天,吴某从家中携带一把刀,再次找到郝某索要房产证,决定如达不到目的,就杀死郝某作为报复。当天中午12时30分左右,郝某正在参加其他案件庭审。休庭期间,吴某将法官郝某叫到法庭一楼,掏出事先准备的刀,一刀刺中郝某胸部。 在场法庭书记员等人,立即将郝某搀扶到一楼值班室等待救治,120急救人员赶到后,确认郝某已经死亡。 目前,嫌疑人吴某已被警方逮捕,吴某对故意杀人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传播法律知识 · 弘扬法治精神 最高人民法院 印发《关于在民事诉讼中防范与惩治 虚假诉讼工作指引(一)》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 现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民事诉讼中防范与惩治虚假诉讼工作指引(一)》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最高人民法院 2021 年 11 月11 日 关于在民事诉讼中防范与惩治虚假诉讼工作指引(一) 为了在民事诉讼中防范与惩治虚假诉讼,维护司法公正和司 法权威,保护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诚...
    滥用诉权者应承担对方的诉讼合理开支   ——(2023)最高法知民终203号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对上诉人珠海某科技公司与被上诉人上海某科技公司、上海某电力轨道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权及因恶意提起知识产权诉讼损害责任纠纷一案作出终审裁定,对珠海某科技公司上诉后消极应诉行为依法按照撤回上诉处理,同时在一审判决基础上责令其承担对方当事人因二审诉讼所产生的合理开支。  珠海某科技公司于2017年受让涉案发明专利权。2021年,珠海某科技公司提起本案诉讼,请求判令上海某科技公司、上海某电力轨道公司立即停止侵权行为,连带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上海某科技公司提出反诉,认为珠海某科技公司滥用专利权,请求赔偿因恶意诉讼给其造成的律师费和公证费等损失。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首先,珠海某科技公司曾在2019年的前案中以相同专利权为基础,以相同被诉侵权产品起诉上海某科技公司、上海某电力轨道公司。珠海某科技公司本案主张的被诉侵权行为发生在前案作出判决前,被诉侵权产品的结构、型号与前案相同,生产日期亦早于前案中的生产日期,因此珠海某科技公司无权再次提起本案诉讼。其次,珠海某科技公司提起前案时明知本案被诉侵权行为的存在,且已在前案中就本案被诉侵权行为进行了主张,但未提交本案被诉侵权产品实物。在无证据证明上海某科技公司、上海某电力轨道公司存在持续侵权或新的侵权行为的情况下,珠海某科技公司再次提起本案诉讼明显有违诚信,构成权利滥用。据此,一审法院判决驳回珠海某科技公司本诉请求,支持上海某科技公司的反诉请求,判令珠海某科技公司赔偿律师费损失5万元。珠海某科技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  最高人民法院受理后,两次向珠海某科技公司送达开庭传票,珠海某科技公司均未到庭参加诉讼,而上海某科技公司、上海某电力轨道公司到庭。上海某科技公司因二审诉讼活动支出委托诉讼代理费、产生必要交通费,明确主张珠海某科技公司承担上述新增合理开支。  最高人民法院认为,由于上诉人珠海某科技公司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案应依法按照撤回上诉处理。一审判决自二审裁定书送达后发生法律效力,包括其中关于珠海某科技公司构成滥用专利权的认定内容亦发生法律效力。基于此,珠海某科技公司应赔偿上海某科技公司因本案诉讼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对于二审期间新增的合理开支,上海某科技公司虽未提起上诉,但其二审中明确主张珠海某科技公司承担新增开支,该主张与其一审反诉请求赔偿的基础均为珠海某科技公司滥用权利的事实。在一审法院判决驳回珠海某科技公司本诉请求、支持上海某科技公司反诉请求的情况下,珠海某科技公司更应当在提起上诉后依法积极行使诉讼权利。但珠海某科技公司在书面上诉状中,除了提出“一审法院不形成庭审笔录”“向一审法院申请调取庭审音视频资料,一审法院拒不提供”“地方保护主义”等理由之外,没有记载任何认为一审判决存在事实认定或法律适用错误的实质理由。此外,珠海某科技公司本可以通过法定代表人或委托诉讼代理人参加诉讼行使诉讼权利,阐明提出上诉的具体理由,但在法院依法送达传票后拒不到庭参加诉讼。基于上述事实,珠海某科技公司并非积极正当行使诉权,存在在二审中持续滥用权利的情形,实际上加重了上海某科技公司的负担。据此,最高人民法院终审裁定本案按珠海某科技公司撤回上诉处理,同时珠海某科技公司应支付上海某科技公司因二审诉讼支出的合理开支22965元。  本案终审裁决明确,对于当事人存在滥用专利权,造成诉讼对方当事人直接损失的,为减少不必要的诉累,人民法院可以基于无过错的对方当事人的主张,责令滥用权利的一方当事人承担对方当事人因诉讼所产生的合理开支。本案的处理彰显诚信保护的司法理念,引导当事人诚信诉讼,防止权利滥用。 责任编辑:知识产权法庭 官方微信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东路2号院3号楼    ...
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构成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行为。案例与裁判文书 153 篇期刊 1 篇专题参考 6 篇   第六条 原告有初步证据证明网络服务提供者提供了相关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案例与裁判文书 1664 篇期刊 2 篇专题参考 4 篇   第七条 网络服务提供者在提供网络服务时教唆或者帮助网络用户实施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行为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明知相关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行为。 法律法规  
沈大高速公路不仅实现了我国高速公路从“零”起步,开创了中国建设长距离高速公路的先河,被誉为“神州第一路”,更是一条名副其实的“黄金通道”。  
沈大高速公路,即沈阳—大连高速公路,为中国辽宁省境内的地方高速公路线路,北起沈阳市苏家屯区金宝台立交,南至大连市旅顺新港主线收费站,全程375千米,设计速度120千米/小时。  
季承晚年间写书揭露父亲不为人知的感情生活,向世人展示了季羡林的另一面,也讲述了自己因为父亲对母亲的冷淡而逐渐与父亲疏远的过程。 季羡林虽然和彭德华没有太多感情,但是对她一直很好,只是两个人的关系并不亲密,…  
 日前,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原告北京全景视拓图片有限公司诉被告化学工业出版社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案,一审判决被告化学工业出版社停止出版、发行含有涉案图片黄果树瀑布的图书《贵州/西行部落》,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二千七百五十元。     原告诉称:原告是摄影作品集《中国图片库》的著作权人。被告在其出版发行的图书《贵州/西行部落》(以下简称涉案图书)中,未经原告许可使用《中国图片库》中的摄影作品黄果树瀑布,图片编号为0798。被告将该图片使用于涉案图书的封面、第4页、第153页。原告认为被告的行为侵犯了其享有著作权中的复制权、发行权,故诉请法院要求判令:1、被告停止出版、发行涉案图书;2、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其他费用共计2万元;3、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     被告辩称:1、原告不是涉案图片的著作权人。原告所提交的《著作权登记证书》载明原告系以委托人身份进行了著作权登记。而根据原告提交的《著作权转让协议》中原告是以受让的方式取得著作权。同一作品上不能同时发生著作权的自然取得和继受取得,故被告不认可原告是《中国图片库》的著作权人。     2、原告非《中国图片库》的唯一著作权人。《中国图片库》光盘外包装上列明了电子工业出版社与北京全景图片贸易有限公司两个单位。除了上述署名外,并无标明此光盘的版权所有人。故《中国图片库》的作者应为电子工业出版社与北京全景图片贸易有限公司。北京全景图片贸易有限公司与原告签署的《著作权转让协议》中并没有电子工业出版社签名并表明意见,故原告受让取得《中国图片库》部分著作权是存在法律瑕疵的。     3、《中国图片库》是否为合法出版物尚不确定。依据1998年1月1日施行的《电子出版物管理规定》第8条规定“国家对电子出版物出版、复制、进口、发行实行许可证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许可,不得从事前款规定的电子出版物经营活动。电子出版物经营单位应当在其经营场所张挂许可证,接受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的检查。电子出版物经营单位不得超越出版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从事电子出版物经营活动”。原告未证明电子工业出版社于1998年《中国图片库》出版、发行时已具有此种许可。而北京全景图片贸易有限公司作为电子出版物经营单位是否也具有此种许可亦不明确。在中国标准书号信息网“电子出版单位信息”一栏,公开查询得知以下信息:电子工业出版社的出版者前缀(曾用前缀)...
多年来,北京全景作为原告以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和著作权属等案由提起诉讼的次数达4316次。  
近日,有不少重庆中小企业反映,他们均接到了一家名为北京全景视觉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起诉,称公司的图片版权遭到侵权,每张图片要求索赔10000元。“这家公司我了解过,几年前因为集中维权事件闹得沸沸扬扬,这次貌似又是采用同样套路。”有被告企业表示。 新黄河记者调查发现,作为一个版权图片的交易平台,全景视觉过去5年涉及司法案件高达25000多条。2019年,全景视觉因为“维权式营销”遭质疑,被推上舆论风口浪尖。时隔三年多,全景视觉又开启“集中维权”。日前,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新增19条全景视觉的图片侵权诉讼,其中1月13日一天就有10起官司开庭。对此,全景视觉相关负责人回应称,公司委托律所进行合理合法地诉讼,诉讼多少都是该有的权利,“2018、2019年官司比较多,疫情之后就少了,现在开始恢复。接下来,除了重庆之外,全国各地都有可能发起诉讼。” 19家重庆企业突遭起诉,法院一天审理10起 2018年5月,重庆一家教育培训公司在自家企业微信公众号上发表了一篇关于父亲节的文章,点击率不过300多次,没想到四年后惹上了“官司”。“今年1月初,我收到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的传票,原告方为北京全景视觉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方起诉称这篇文章里面的一张配图涉嫌侵犯其版权,并已截图作为证据。”公司负责人陶女士表示,文章里面的配图是从网上搜的,也没有标明出处或者版权声明,文章阅读量也不过300多次,微信公众号则在2019年5月就停止运营了,不明白为何时隔多年后遭到起诉。此外,全景视觉提出的诉讼请求也让她感到吃惊:被告除了要删除并停止使用侵权作品外,还应赔偿全景视觉经济损失与合理开支1万元。 涉嫌侵权的微信公众号配图     无独有偶,近日重庆一共有19家企业遭到全景视觉的起诉。多家被告的企业表示,他们都是因为微信公众号文章里面的配图被告知侵权了,此前全景视觉并未与他们进行过任何沟通,也未告知过侵权一事,而是直接就收到了渝中区法院的传票,都感觉有些不知所措。“如果图片确实侵权了,全景视觉及时告知我们,我们肯定会立刻删除。他们突然告到法院,一张图片就索赔1万元,这让我们怎么接受?” 新黄河记者通过企查查查询得知,进入2023年,全景视觉总共起诉了19家企业,均为重庆当地企业,包括医院、酒店、网络公司、传播公司等各种类型企业。这19起案件均由重庆市渝中区法院立案,案由均为“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其中10起案件将于1月13日开庭审理,另外9起案件将于3月1日和2日开庭审理。 100多张图片先起诉一张,协商撤诉打包价2万 全景视觉为何突然集中起诉重庆的企业?记者了解到,原来是全景视觉委托上海市汇业(重庆)律师事务所进行的诉讼。负责此案的张律师表示,客户有起诉的合法权益,他们律所只负责重庆地区的案子,也没有行业规则说起诉前必须先发律师函告知被告。“就算是全景视觉告了太多企业,量太大都上新闻了,也不代表这些企业没有侵权不用赔钱,这是两回事。” 令人感到蹊跷的是,不少被告企业介绍说,全景视觉起诉各家企业的侵权照片,全部都只有一张。一位业内人士分析称,这通常是图片公司维权时惯用的手段,起诉单张照片的诉讼成本更低,先试一试效果,如果判决有利继续诉讼,或者将其他侵权的照片一并打包处理,用于接下来跟被告“讨价还价”,这样可以节省不少诉讼成本。 “我原以为只被起诉了一张,后来才发现被他们套路了。”一家被告企业表示,他们接到诉状后,与全景视觉相关负责人吕某取得联系。吕某表示如果不想走法院判决,双方可以庭前调解,一张照片只需赔付1500元即可。“吕某随即表示,还要看一下我们的公众号上有没有其他侵权的照片。”这家被告企业称,片刻之后,吕某发送过来一张表格,上面全是公司涉嫌侵权的照片,包括作品链接、文章标题、作品编号、侵权证据保全链接等等,共计118张图片,“吕某说这些照片都做了公证,后续会再委托律师陆续诉讼。不过打包调解价格是2万元,同意赔付的话后面就不再委托律师诉讼了,即使后面还有侵权照片,也不再追究责任。” 新黄河记者了解到,此前全景视觉打过的官司当中,不少被告企业因嫌应诉费时费力,为了息事宁人,无奈接受全景视觉提出的调解条件。“如果图片侵权他们确实有权起诉,不过要求赔偿的价格太高了,即使协商,单张张口就要一两千,打包价格动辄也要好几万元。”有被告企业表示。记者查询全景视觉官网发现,如果购买其图片套餐,单张图片仅需15元。 因“维权式营销”遭质疑,回应称不搞“钓鱼执法” 公开资料显示,北京全景视觉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11月,2015年12月在新三板挂牌(目前已摘牌),法定代表人为吕辰,其商业模式是依托互联网及移动互联网,打造海量版权图片的交易平台。据企查查数据显示,过去五年时间里,全景视觉历史风险有15628条,因企业自身为履行法定义务被限制高消费信息13条,涉及司法案件为25330起。其中,76...
  原标题:滥用版权碰瓷式维权涉嫌违法   视觉中国未取得图片版权却以权利人名义销售图片版权或进行维权专家分析   视觉中国没有付出“创造性劳动”,而是奉行拿来主义,将他人创作的摄影作品、图形作品等智力成果直接加上类似“版权归视觉中国所有”的水印,显然无法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其行为本身构成对他人著作权的侵犯,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视觉中国并未获得图片版权,却以权利人的名义销售图片版权或进行维权,这种行为侵犯了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应当向权利人赔偿损失。同时,对于付费购买图片版权的使用者而言,视觉中国提供有权利瑕疵的图片,也构成合同违约   ●在知识产权的图片领域,盗图侵权现象常见,很多人主观认为在百度搜索到的图就能直接用。从已有判例来看,目前国内图片的版权保护状况并不乐观,远不如文字方面的著作权保护   ●我国应采取司法保护为主、行政保护为辅,健全知识产权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宣传,探索知识产权诉讼中诉前禁令制度与诉讼制度、执行制度的有效衔接配合   连日来,视觉中国一直处在舆论的风口浪尖。估计它自己也不会想到,一张黑洞的照片会带来如此大的麻烦。   4月10日晚,人类历史上第一张黑洞照片正式对外公布,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之后,网友发现黑洞照片悄然出现在了视觉中国的官网上,并印上了其lo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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