枫桥经验,是指20世纪60年代初,浙江省诸暨县(现诸暨市)枫桥镇干部群众创造的“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实现捕人少,治安好”的经验,为此,1963年毛主席就曾亲笔批示“要各地仿效,经过试点,推广去做”。
一.历史背景:
枫桥经验,起源于20世纪六十年代改造“四类分子”(地、富、反、坏分子)的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虽然毛主席中央决定“一个不杀,大部不捉”的方针,但许多地方在具体推行过程中,依然是定指标、“关一批”、“判一批”、“杀一批”的做法。
二.发展历程:
20世纪60年代初,浙江省绍兴市诸暨县枫桥镇干部群众创造了“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实现捕人少,治安好”的“枫桥经验”。
1963年2月,中共中央决定在全国农村开展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共浙江省委选择诸暨、萧山、上虞等县作为“社教”试点。枫桥干部群众经集体讨论,决定采取发动群众、依靠群众的方式对“四类分子”进行改造,取得了良好效果。同年10月,公安部领导到浙江视察,发现了枫桥区没有捕人的经验,就立即向正在杭州视察的毛主席作了汇报。毛主席肯定地说,“这叫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并指示要好好进行总结。 [1]
根据毛主席的指示,公安部调查组赶赴枫桥,在调查核实后,主持起草了《诸暨县枫桥区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开展对敌斗争的经验》,即“枫桥经验”。其主要精神是捕人少,矛盾
不上交,依靠群众,以说理斗争的形式把绝大多数“四类分子”就地改造成新人。 [1]
11月20日,毛主席在公安部递呈的全国人大二届四次会议书面发言稿上批示:“要各地仿效,经过试点,推广去做。”22日,他在与有关负责同志口头谈话时指出,“枫桥经验”回答了两个问题:一是群众为什么懂得要这样做;二是证明依靠群众办事是个好办法。从诸暨的经验看,群众起来之后,做得并不比你们差,并不比你们弱,你们不要忘记动员群众,群众工作做好了,还可以减少反革命案件,减少刑事案件。 [1]
1964年1月,毛主席中共中央向全党发出《中央关于依靠群众力量,加强人民民主专政,把绝大多数四类分子改造成新人的指示》,同时转发《诸暨县枫桥区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开展对敌斗争的经验》。同年2月,第13次全国公安会议提出在全国推广“枫桥经验”。
1971年,第15次全国公安会议上,周恩来总理到会讲话。会议以纪要的形式由中共中央转发,再次肯定“枫桥经验”是依靠群众专政的好典型。
1973年,公安部派人到枫桥蹲点半年,形成《“枫桥经验”在前进》调查报告,以及《对一般流窜犯就地改造比矛盾上交好》等8个典型材料。
1977年10月6日,公安部组成联合调查组,在枫桥蹲点调查长达14个月,调查总结出普及枫桥经验的6条标准:教育改造有违法犯罪行为的人,成效显著;发案少,治安好,巩固了集体经济,促进了生产等。
枫桥区干部群众在全国率先给改造好的“四类分子”全部摘帽,为全国开展摘帽工作提供了范例,得到当时的公安部部长首肯。1979年2月5日,《人民日报》就此发表《摘掉一顶帽,调动几代人》长篇通讯,全面介绍枫桥区给“四类分子”摘帽的经验。
20世纪80年代,枫桥区率先提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口号,并在实践中逐步探索形成“打、防、教、管”融于一体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新经验。1990年9月,中央政法委员会向全国推广“枫桥经验”。
199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作出《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提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方针,是解决我国社会治安问题的根本出路。”1991年3月21日,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成立。
三.经验形成: 经验渊源
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初到七十年代末,枫桥经验主要是改造“四类分子”的经验;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初到九十年代初,枫桥经验主要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经验。
1.经验精髓:
发动和依靠群众是“枫桥经验”的精髓所在、灵魂所在。诸暨充分发挥群众主体作用和首创精神,全面推广“三上三下”民主议决事制度,打造以“红枫义警”“老杨工作室”为代表的品牌社会组织。 [1]